“团购”购物时下非常流行,但“团购”学车的人却不多。
年后天气回暖,正值学车旺季,不少驾校纷纷上调学车价格,从年前的3000多元一下子上调到了4000元以上,涨幅达几百元,这让一些年后有学车意愿的学员打起了“退堂鼓”。
其实,随着驾培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一些驾校也推出了促销的优惠措施,团购报名就是其中一种;如果你在工作日有闲余时间,也可以选择报个经济的“平日班”;此外,网上报名有时也可以省下两三百元。
背景
旺季学车价格上调
“年前到处都在宣传3680元的学车低价,现在一问都在4000元以上了”,市民韩小姐告诉记者,年前由于工作繁忙,无暇去学车,近来到驾校询问,才知道学车的价格在节后涨了不少。
据了解,年前有驾校打出了“3680元”的低价来吸引学员,年后却普遍都涨到了3800元以上。广州广×驾校近日还在其网页登出这样的字样:“正值学车高峰期,如遇电话繁忙无法接通,请使用驾校‘在线报名’系统,我校人员将及时与您联系并为您提供咨询、报名等服务。”
记者从环×驾校一营业点了解到,年前该驾校学车的价格不上3800元,针对学生群体和节日还推出更低的优惠价,而年后价格则涨到了4200元。该驾校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年后学车的人多了,价格自然有所上调。不过,同时也有一些驾校反其道而行,收费反而比年前价格下调了一些。广×驾校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时下该驾校学车费用是4200元,反而比年前便宜了300元,不过,虽然价格下调了一些,该驾校却表示,4200元的价格不包接送。
1 网上报名价格优惠
为了缓和报名高峰潮,很多驾校开设了网上报名系统,在网上报名登记,大多可以得到优惠。比如福×驾校,网上登记报名可以优惠180元。广×驾校的工作人员也表示,针对不同的车型,网上登记报名可以优惠两到三百元。
不过,驾校工作人员提醒学员,网上报名只是一种登记形式,提交资料、缴费等事宜,还要亲临营业点去办理。
2 团购可省上百元
团购购物时下非常流行,但“团购”学车的人却不多。实际上,团购学车就是集体报名,与团购购物一样,就是组织多人一起去报名学车,这样可以得到优惠。
团购学车在女白领和学生群体中比较普遍,一些驾校也主动为学员组织团购,只要同时间有多人报名学车,便可组织彼此不认识的人进行团购。记者从同×驾校了解到,该校的学车费用是3800元,但组织五到六个人以上集体报名,费用只要3700元,比正常学费便宜100元。年前,市民施小姐就联合了单位四五名有学车意向的女同事,一起到单位附近的同×驾校学车。施小姐说,当时几个人一起去“团购”,比正常价格每人便宜了50元。
3 平日班便宜三百元
双休日和晚上是学车的高峰期,一些驾校便针对不同的学车时段,开设了平日班和双休班。平日班即是非双休日和非晚上、和非节假日时段学车;双休班则安排双休日、晚上和节假日时段学车。平日班除了学车的时间与双休班不同外,其他的程序都是一样的,但平日班的学车价格通常比双休班便宜几百元。比如福×驾校,双休班的价格在4280元,而平日班的价格只要3980元,比双休班的价格便宜了300元。
4 安排好时间地点
报名学车通常有一个有效期,过了这个有效期,以前报的名就失效,如果要重新学车,就要多交几百元的费用。市民林小姐两年前报名学车,后来因为工作关系耽搁了下来,一拖就是两年,两年后重新学车,被告知要多交了480元的场地考试费。她提醒学员,一定要协调好工作与学车的时间,不要花了冤枉钱。
另外,选择离工作单位和住所比较近的驾校,可以省下一笔来回的交通费。韩小姐就选择了单位对面的一家驾校,“这样可以在上班前到附近的驾校去开一会车。”
通常驾校收取的学车费用,也包含了来回学车的接送费,但驾校通常只对离驾校近的学员包接送,住所比较远的,迟到或者早退的学员,驾校都不会提供接送服务。
文章来源:石家庄学车网 http://www.0311xc.net
到底是按侵权赔还是按消法赔,这场官司有点说头
驾校学员算不算消费者,赔偿相差一倍多
我们曾经说过一个法律问题,叫“竞合”,意指同一个事件可以用不同法律关系来打,最后产生不同结果。最近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小燕手里就有这么个案子。
两个年轻人在学车过程中遭遇车祸受了伤,那驾校到底是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呢,还是应该作为经营者来赔偿消费者呢。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赔偿金额算下来,一个是各赔20多万元,一个是
各赔50多万元。相差那么大,双方当然要打官司了。
练开着教练车出车祸
车上俩学员很受伤
去年2月16日,杭州某驾校教练带学员出车时发生车祸。
教练车一头撞上了驾校旁边4S店刚刚驶出的一辆新车,当时教练车由教练驾驶。后来经交警认定,造成车祸的原因,教练车拐弯没有让直行;4S店新车,限速路上超速。所以,同等责任。
但是,这一撞,最受伤的是教练车上的两名学员,男学员,锁骨肋骨骨折,女学员盆骨和肋骨骨折。后经鉴定为十级伤残。
但是,按什么法律关系来定义,应该怎么赔偿,双方协商不了、一拖再拖,不得不打起官司。
争议焦点:
学员到底是不是消费者
两学员把驾校告上了法庭,前几天滨江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驾校认为,这类事故应该算侵权之诉,赔偿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侵权赔偿。
赔偿项目包括: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补偿金、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这样算下来,每人需要赔偿20余万元。
但是学员方面,魏小燕律师的主张是按照消法来打“违约之诉”。学员和驾校之间是教育培训合同关系,学员都受伤了,当然是驾校违约了,连基本安全保障义务都没尽到。
适用法律不同,赔偿项目也有很大变化,“消法”多了一项“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的赔偿。而且“残疾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也不一样。
根据受害者伤残等级,“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按当地年人均消费支出的六倍至二十倍计算,“残疾补偿金”按六至十五倍计算。
这样一来,每个学员需要赔偿50多万元。
学员学车中出事故
都由教练和驾校负责
目前交通事故官司用消法来打还是用侵权法来打,在司法界是有争议的,各法院也有不同判法,而且相当部分是调解结案。
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交通事故都可以用“消法”来打,前提是受害方是不是属于消费者。
就像这个案子,魏小燕律师拿出了两个文本,一个是“浙江省机动车驾校培训合同(示范文本)”,合同开头就写“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有一个是“杭州市机动车驾驶
培训管理条例”,里面说到“培训机构的招生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就此,魏小燕说,这不是很明确吗,学员就应该是“消费者”。
法庭没有当庭判决。
不过这类案子中有一个法理倒是很确定的:学员在学车过程中,所有产生的违章或事故,由教练与驾校负责,与学员没有关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0条规定,学员在学习驾驶时,必须有教练员陪同,与驾驶无关的人员不得上车,如果学员在学习驾驶时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了交通事故,都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2010年有一个蛮轰动的案子,一个学员在学车时操作不当,教练车撞倒围墙压死过路小学生。最后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事发时未随车指导的教练有期徒刑一年,教练所在公司与家属赔偿74.8万元。
若按不同的法律关系打官司,赔偿金额算下来,一个是各赔20多万元,一个是各赔5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