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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来的车发生自燃车险会赔吗

石家庄学车整理2013-10-12

前段时间,网上新闻和相关微博爆出“租来的车子在机场高速自燃”的消息后,车主们议论纷纷,对于保险公司针对这种情况是否给予赔付、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等,提出了诸多疑问。

案例回放

11月8日10:30左右,成都机场高速距收费站约1公里处,一辆红色小汽车突然发生自燃。事发时,这辆车正驶向机场方向,燃烧及抢险扑灭过程造成机场高速交通拥堵近1小时。驾驶员及时逃出,没有受伤,车基本被烧成光架。而特别引人关注的是,该车是驾驶者前日晚上才从租车行租来的。据驾驶者介绍,该车租金是200元/天。由于单位和这家租车行长期合作,租车时他没有打开引擎盖检查,只是看了车的外观。据了解,自燃的这辆车仅购置了半年,跑了约2万公里路程。验车单在车上已化成灰烬,而租车时双方未将自燃这一情况做责任约定。

处理结果

根据交警部门事故认定、保险公司勘查定损,如果是在自燃险赔偿范围内保险车辆由于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那么保险公司将给予赔偿。

专家点评

若在承保的自燃险赔偿范围内 保险公司将给予赔偿

据了解,目前大多正规租车行在汽车租赁前都会为出租车辆购买保险。其基本保险一般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

专家特别提醒:租车公司购买的各项险种仅免除保险范围内的有关损失,比如因本车电路、线路、油路、供油系统、货物自身发生问题,机动车运转摩擦起火而引起火灾,租车公司承保的保险公司可以进行赔付。

但不会免除因租车人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例如:1.保险理赔范围外的或因客户未履行有效报案流程、理赔手续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由客户自行承担;2.因客户违法违规导致车辆被扣而产生的停运损失费,由客户自行承担;3.事故发生后未采取及时的处理措施导致损失扩大化,扩大损失部分由客户自行承担。

车险提醒

租车前应仔细验车,了解车辆保险情况

1.租车时除了选择信誉度好的租赁公司外,还要与车行的工作人员一起对车况进行基本检查。除了查验车身外观和保险杠等易受损、易产生纠纷的部位,还要打开引擎盖检查发动机的状况,查验是否有漏油、漏水等故障。此外,还要打火,听一下发动机在半速、加油等不同状况下是否有异常响动。询问工作人员,车身是否进行过改装,最好还要试驾。

2.签订合同时,应了解该车的车辆保险情况,购买的基本险种是否齐全,双方要将不同情况的责任归属协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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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超载月票" 司机买票后可超载200%

        购买“月票”就可以超载不被罚,这样的事发生在河北两县。早在2008年,河北省交通厅就曾规定治超人员不准以约定形式收取费用后允许车辆进行超限超载运输。[我来说说“超载年票”]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在河北永年县和邯郸县,“月票”被货车司机称为“买路费”,永年县的路政、运管和治超站打包价为3200元,邯郸县价格是1550元。

  通过当地司机,新京报记者以1550元的价格,从邯郸县路政执法人员手中购买到一张“月票”。购买月票后,售卖的执法人员会登记车牌,超载上路被查后,只要出示“月票”,就可顺利通过,不受处罚。

  河北省沙河市和永年县盛产黄沙,两地共有多处沙场。当地村民说,因路途近,且省钱,周围地区的建设工地均从两地购沙子。随之产生的就是货车的超载,当地交管部门设立多处检查点,治理超载超限。

  “买票后执法人员记住车牌”

  “就是为了罚钱,罚款了,超载的沙子也不用卸,就放你走了。”

  8月7日,新京报记者乘坐永年县人邱悦在武庄村沙场装满黄沙的货车,前往如左村搅拌站。他说,这趟车超载两三吨重。

  邱悦向记者介绍,因为货运量大,永年县到处都是检查点,不仅路政查,运管处和治超站也查,三级部门都管,又互不干涉。

  邱悦对记者坦言,超载是常有的事,但不超的话,根本不赚钱。有一次,他被罚的时候,执法人员告诉他:“你可以办一个‘月票’,一张管一个月,超载不被罚。”

  货车司机刘强说,在永年县,运管部门、路政部门和治超站都有“月票”,明码标价,价格不等,运管处价格是600元,路政是1000元,治超站是2000元,如果打包买,价格则是3200元。

  刘强称,买“月票”后,执法人员会记住你车牌,直接放你通行,“不买,见一次罚一次,超一吨罚50或100”,“他们就是为罚钱,根本不是为了治超,罚款了,超载的沙子也不用卸,就放你走了”。

  邱悦等人向记者出示此前购买的永年“月票”,抬头是“河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特殊场合票据”,收费项目是污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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