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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安全行车基本原则

石家庄学车整理2014-07-07

   常说,驾车是个熟练活,这话不假,但又不完整。其实,驾车真算不上是脑力劳动,但一定要用脑子。驾车真算不上是体力劳动,但开长了还真的会比较累。关于驾车特别是新手驾车,已经有许多讨论,驾校和陪练也教过,这里谈一点经验。

   1.稳住神,心莫慌

   新手刚拿到“本子”初次上路时除去兴奋之外还有什么?紧张。因此,心态对新手上路影响很大。所以,调整心态、稳定情绪很重要。调整心态、稳定情绪不是一句空话,也不仅仅是个心理调节的过程,而是需要具体办法和措施的。具体说,除去心理调节外,不妨可以用下面的办法试一试。

   (1)预先计划好行车路线。就是说,事先把你要去的地方所要经过的路线都在脑子里过一遍,把主要的路口、主要道路都有几排行车道等都先想一追。比如,遇到多排车道的时候,在什么位置应该选择哪排车道,大概在什么位置开始并线.比如,在某交叉路口遇到堵车的时候应该选择等还是选择绕。比如,目的地是萦华地带时,如何确定停车位。不妨把情况预先多想想,多准备几个方案。

   (2)确定出行时间。如果驾车技能尚不熟练,就应该结合线路的选择避开高峰时段,或者是在线路的选择上绕开高峰路段,待熟练后逐渐适应,在时间安排上也要给自己多留一些富余。

   2.应潮流,随大流

   先说明,这里的“应潮流,随大流”不是随波逐流去学别人违章的意思。什么样的行车节奏最安全、最便捷、最舒适?适应整个车流的行车节奏最安全、最便捷、最舒适!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交通特点,其中行车节奏也各不相同。不能适应当地的行车节奏,如果你走得过慢,总是被别人插进来绕出去的,既别扭又不安全。如果你跑得过快,就要时不时地紧急制动、变道,遇到生疏路口还会不知所措,既坏了好心情又自找紧张。因此,入城时不妨有意避开高峰时段,并有意识地观察并适应行车节奏。

   3.顾左右,看镜子

   车上左、中、右三块小镜子是用于扩大驾车者的视野,目的是让你及时了解周边情况和你所处的位置关系。正常行驶的时候即使是直线行驶,也应该“不定期”地至少在4s-5s内对这三块小镜子环视一遍,当然这是以不忽略前方情况为前提的。当并线、转弯和倒车的时候,尤其需要看镜子。关于看镜子,应该从一开始就养成习惯,这一点和步行走路是一个道理(一个人低头匆匆赶路的情景就不再重复了)。因为多数镜子都是曲面的,所以多数人需要一个适应过程。这里有几点建议。

   (1)停车的时候坐在车里从镜子看看后边的距离,然后再下车实地看一下有个比较,反复多次就可做到心中有数。

   (2)窍门是位置关系。通常镜子中的景物会比直接目视时要小,通过位置关系和位置(距离)变化来判断,是看镜子的一个窍门。比如行车时,如果镜子中后车距离迅速变小且后方来车迅速“变大”,说明后车距离你已经很近了,再比如倒车时,镜子里的马路(停车位)边线与车身呈一个夹角,如果在汽车移动过程中这个夹角是不变的,那你的车身与这条线就是平行的,夹角扩大说明车尾已经偏向那条线了(注意,这时应该是缓慢后移的)。

   4.守规矩,拘小节

   交通规则自然是应该遵守的,这里更多是说一些不太起眼的小细节。

   (1)比如有的城市是全城禁止鸣笛的,这个时候应该格外注意行车时的横向间隔,不要再寄希望通过喇叭“开路”。注意,除非紧急情况,不要把安全寄托在喇叭上,这个时候更需要的是精力集中和预先判断。

   (2)遇到左转路口严重堵车时最好的办法,是继续前行就近利用方便安全的右(左)转重新回到这个路口。

   (3)正确选择停车位。停车时要避免堵“门”、挡“生意”,你堵人家门、挡人家生意对你的车没有一点好处。

   言而总之,行车的一个原则就是:给人方便,自己方便.予人安全,自己安全。

文章来源:石家庄学车网 http://www.0311x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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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规变更]考驾照作弊 禁考三年

    《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立法修订工作小组在市交警支队举行听证会,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删除了与上位法抵触或重复的29条规定,新增15条规定。意见稿中规定,在1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未达12分的,在路上执勤4小时可折抵1分;行人或非机动车违法,处以50元以下罚款的违法行为,行为人自愿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1小时,可不予处罚。

    考驾照作弊

    3年内不得申请驾驶许可

    17位听证代表到会16位,大多数听证代表对于新增的人性化管理措施、以及今年昆明交通新状况规范管理的条款,都没有提出质疑或修改意见。这些条款包括以下几条。
 
    一、驾驶人在1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未满12分的,向交警部门申请参加维护交通秩序(主要是路上执勤)活动的,每执勤4小时可减少记分1分。

    二、机动车有3次以上违法记录,交警部门告知后,车主、使用人、管理人没有接受处理并交纳罚款的,交警可扣留车辆,直至处罚决定履行完毕才能领回车辆。

    三、施工车辆或渣土车的驾驶人,在1个记分周期内有3次以上违法记录的,交警可扣留车辆,对驾驶员处以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驾驶证。

    四、初次申领驾驶证的,应当参加交警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和实践活动,累计时间不少于32小时。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在驾驶技能学习期间饮酒后驾车的,已通过的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同时取消该次学习资格。在驾照考试中作弊或有其他不正当行为的,已通过的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同时取消该次考试资格,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许可。

    五、驾驶摩托车从事非法客运,由交警部门收缴车辆,对驾驶人处以1000-2000元罚款,并吊销驾驶证。对于非法拼装、改装或者从事非法客运的非机动车,扣留后一律收缴。

    代表建议:

    校车司机不应有重大责任事故记录

    听证人员对以下新增规定,同意其主要条款,但对于其中一部分与现实情况明显差异的内容,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此次听证会的决策发言人、市交警支队法制处刘副处长对起草依据进行了解释。

    一、校车在车门上要喷涂核载人数,车前车后喷涂校车字样,要按照营运车辆的检车周期对校车进行安检,并且,校车要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投入使用。使用年限到达8年及以上的车辆不能作为校车。校车驾驶员要取得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而且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且未发生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数位听证代表都对以上规定中“未发生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提出异议,他们认为,驾驶校车的人,根本不能有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在这方面应该严格审查。

    二、电动自行车不登记、不挂牌、不带行驶证;骑车人未满16周岁的,或使用假牌假证的;涉嫌盗抢、以及到达报废标准的,交警都可以扣留。30日内当事人无法提供车辆合法来历证明的,可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一位代表对以上规定中的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达到16周岁的规定,提出将标准降到14周岁的建议。对此,决策发言人指出:在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中,已经对此有明确规定,而且《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也列入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一类立法项目,5月28日听证后,正在报批,很快就可以公布实施。

    三、机动车所有人应该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安检,超过3个检验周期仍未检验的机动车,交警部门将公告机动车号牌停止使用。

    多位代表提出,3个检验周期太长了,这样姑息很可能带来车辆的使用隐患,应该规定为“超过2个周期不检车拿到检验合格证”,就停止使用车辆号牌。

    除了以上内容外,这次的修订稿中,还有一些与驾驶人息息相关,但实施起来有一定难度、有一个接受过程的条款。比如,条例新增了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仅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仅造成人员受伤,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的,不涉及刑事犯罪及交通肇事逃逸的”,均可以由双方提出书面申请自愿协商。这一条款对财产损失并没有限定数额,对于伤情也由受伤人员自我感觉,这种援引民法“平等”及“自愿协商”原则的新条款,确实会起到事故双方方便、快捷、合理地解决纠纷的作用,但在实际操作中,确实存在一定难度。比如,双方保险不齐全、当事人素质不高等,都可能使纠纷一时难以自愿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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