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车在高速行驶的情况下进行,危险性很大,由于超车不当而发生的事故也比较多。因此,必须保证在遵守超车规定的前提下安全超车。具体做法如下。
①要文明有礼地发信号。鸣喇叭是提醒对方注意的一种方式。不要认为鸣了喇叭,对方就该马上让道。如果无视前车情况,一意鸣喇叭要其让路,既不安全也不礼貌。万一前车突然出现情况,采取紧急制动,超车者就会措手不及,撞上前车。
②要正确估计行车速度超车时间。在对面有来车的情况下,必须判断对方的车速,再根据自己的超车距离和时间,判断出是否会出现冲突点和交织点,最后决定是否超车。
③超车速度的选择。由于超车习惯和超车环境的不同,超车速度的选择应本着从容自如、缩短时间的原则,这就要求驾车者选择合适的挡位提前加速,以便与被超车有较大的速度差,保证超车快速完成。
④超停驶车应减速鸣喇叭。在超越停放的车辆时,应减速鸣喇叭,保持警觉,防止该车突然起步驶入行车道,也要防止其车门突然打开。还要注意被超车遮蔽处是否突然出现横穿公路的行人,在超越停车站的客车时,更应该注意这一点。
⑤夜间超车要倍加谨慎。夜间超车困难更大,视线只能局限于灯光之内,常常由于观察不够、识别不清、判断不准,造成超越前方障碍时出现失误。因此在超车时:一要确保发出的超车信号被前车接受,前车有让超车的明显表示;二要注意道路两侧的人员或非机动车动态;三要在尽量短的时间内完成超越,以免前车误解为后车放弃超越。
⑥严防右边超车,超车要靠左边,有些驾车者行路心急,左边没有条件超越,见右边有机可乘,便抱侥幸心理超越,这是十分危险的行为。
⑦避免紧急制动。在超车过程中,如果发现道路左侧有障碍或横向间距过小有挤擦危险时,尽量不用紧急制动,以防侧滑。
⑧超越车队。车队行驶车多线长,并且车速和间距比较均衡,因而超车距离和超车时间均较长,因此,车队不易超越。为保证超车的安全,在超车视距良好的情况下,可加速连续超越;若遇对向道路有其他车辆通行,不能保证横向安全间距的情形下,应见机插入车队,待对向车辆过后再伺机超越,切忌边加速边靠近车队,或向右急打转向盘插入车队,更不能动辄紧急制动,以免发生事故。
⑨对故意不让车的超越。驾车者发出超车信号后,被超车辆如果没有让其超越的表示时,要区别对待。有些属于让车条件不佳而不让,应等待时机;对于让车条件良好而故意不让的情形更应该心平气和地对待,既不能连续鸣喇叭咬紧前车或挤靠前车,更不能超越后“惩罚”后车。切记:开得和气车,才能开安全车。
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述情形时不得超车:前车正在左转弯、调头、超车的,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石家庄学车网 常见问题】驾驶疲劳,是指驾驶人在长时间连续行车后,产生生理机能和心理机能的失调,而在客观上出现驾驶技能下降的现象。疲劳后继续驾驶车辆,会感到困倦瞌睡,四肢无力,注意力不集中,判断能力下降,甚至出现精神恍惚或瞬间记忆消失,出现动作迟误或过早,操作停顿或修正时间不当等不安全因素,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运输驾驶人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遵守道路运输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驾驶人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的,应当停车休息不得少于20分钟。
驾驶人普遍适用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规定,“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将受到处罚。
旅客运输驾驶人的特别规定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客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培训。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4个小时”
小编总结
驾驶人疲劳时判断能力下降、反应迟钝和操作失误增加。驾驶人处于轻微疲劳时,会出现换档不及时、不准确;驾驶人处于中度疲劳时,操作动作呆滞,有时甚至会忘记操作;驾驶人处于重度疲劳时,往往会下意识操作或出现短时间睡眠现象,严重时会失去对车辆的控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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