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开车上路需要科学磨合
很多人潜意识当中都觉得只要是新的东西不管是哪方面都是好的。现在的新车到底还用不用磨合,如何才是科学磨合?针对这个问题,石家庄石家庄学车网汽车维修专家们有话要说。首先必须强调的是,虽然现代汽车的制造精度已经达到了很高的程度,但如果想让爱车能获得最佳工作状态,必要的磨合还是不可少的。当然,很多老司机的磨合建议过于繁琐,操作吃力,那是针对过去制造精度特别低的老式汽车的,对于现代汽车,尤其是中级以上的合资、进口汽车,只要能抓住以下3个关键部位有针对性地磨合驾驶就可以了。
动力系统:控制引擎转速
现代新车一般建议在购买后要跑足2000公里方算磨合结束,这是保证机件充分接触、摩擦、适应、定型的基本里程。新车初驶阶段都有速度规定,大多数轿车通常规定在最初的1000公里到2000公里内不应超过标称最高车速的75%,且要求在使用中注意观察发动机转速表和车速表,使发动机转速和车速都在中速下工作。一般来说,磨合期的发动机转速应限定在1500至4000转/分之间。不过,无论是磨合期车速和发动机转速都不算苛刻,一般驾驶者只要按照自己的正常使用习惯磨合驾驶都没有问题。
石家庄八一驾校要重点提醒的是,打着车后,大多数人都习惯让发动机怠速运转,等水温达到正常温度后再把车开走,尤其新车更是如此。其实现代的电喷发动机如果采用长时间预热,不仅没有必要而且有害。缩短预热时间可以延长三元催化器的使用寿命,还可以提高尾气中污染物的转化率和节省燃油。
正确的做法是在发动机起动后,发动机回落到正常怠速转速就可以起步行车,在水温未升高前,适当控制一下车速即可。
悬挂系统:避免负荷过重
新车满载运行将会对悬挂机件造成过重的负担。因此,在最初的2000公里内,新车的负荷不应超过额定载荷的75%,另外应该尽量选择质量比较好的行车路面,避免过大的颠簸对车身和悬挂带来的负荷。新车主们往往对磨合速度在意而忽略了磨合期限制车辆负载的要求。比如说,一辆小轿车的额定载荷为400公斤,磨合期不能超过额定载荷75%即是300公斤,车上只要乘坐4位壮年男子就很可能会超过这个限制,但一般人很难意识到这一点。因此,在新车的磨合过程中,请尽量减轻行李箱的负担,而对于朋友搭顺风车的要求,也应事先掂量一下他们的体重。
刹车系统:切忌紧急刹车
紧急制动不但使磨合中的制动系统受到冲击,而且加大了底盘和发动机的冲击负荷,所以在最初行驶的2000公里内尽量预先刹车,不要采用紧急制动。但单就刹车系统的磨合来说,只需要经过大约400公里左右的行驶就可以了。刹车的磨合主要包括刹车片和刹车碟、刹车皮和刹车毂的磨合等,一般行驶400公里左右就可以完成。
另外,专家建议不要采用“先离后刹”的做法进行刹车的磨合。
尽管这样做可以相对减少刹车时对发动机的冲击,但可能造成危险,而一旦养成习惯就更不好了。
其实无论是任何东西,就像是交朋友一样,都是需要长时间的磨合的。最后石家庄石家庄学车网专家提醒,新车在磨合期间应经常检查机油、冷却液、蓄电池电解液是否充足,发现缺少一定要及时补充。达到厂家规定的行驶里程后,要及时到服务站进行车辆的首次检查保养,更换机油、机滤等,并全面检查底盘系统。完成了首保,就意味着新车顺利的度过了磨合期,从此便可以更好的为你服务了。
随机阅读投保车险勿入“全险”误区 应合理搭配险种
近期,有保险消费者向北京保监局反映,车辆在路上行驶时被飞来的石头砸坏了车窗玻璃,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却因未投保玻璃单独破碎险而遭到拒赔。消费者认为自己买车时明明投保了“全险”,但是并不能保障全部的风险,对此提出了质疑。
北京保监局提示广大消费者,所谓的“全险”在保险行业并不存在,仅仅是保险销售人员的不规范用语,既不代表投保了全部险种,也不等于保障了全部风险,建议消费者不要偏听偏信,并在投保时务必注意以下几项:
合理搭配险种
目前市场上的商业车险种类繁多,包括主险和附加险两大部分。其中,主险可以单独投保,一般包括车辆损失保险、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全车盗抢险等。
附加险不可单独投保,消费者在选择车辆损失险等主险的基础上才可附加投保,常见的附加险种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发动机涉水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等。
保险公司之所以设计种类繁多的附加险,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消费者多样化的保险需求。
看清保险合同内容
责任免除条款同保险责任条款一样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赔付保险金义务的条款。常见的免除条款列明的情形有驾驶人饮酒、无证驾驶、被保险车辆未按规定检验、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等。消费者投保时一定要充分关注责任免除条款,了解注意事项,尽量规避责任免除条款列明的情形发生。
审慎签字
消费者购买车险时需要本人在投保单上签字,法律上签字行为意味着消费者同意或认可保险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消费者往往对签字行为不够重视,普遍存在不阅读合同内容就盲目签字的现象,事后再提出对保险合同内容不认可,并主张保险公司未明确说明合同内容时,很难得到法律上的支持。
因此,北京保监局提示消费者投保时一定要审慎对待签字行为,了解并认可合同内容后再签字,合理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