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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出保后要进行哪些定期检查

石家庄学车整理2016-10-11

1、润滑油和滤芯

对于润滑油(发动机油、变速箱油、差速器油)、滤芯(机油滤芯、空气滤芯、变速箱油滤芯等)属于常规的易损耗品,定期的保养基本就可以满足需求,依据用户手册给出的更换周期更换指定型号的润滑油或滤芯。

2、节气门

节气门是车辆的“咽喉”,长时间使用会附着油泥,可能引起发动机加速不力、启动困难、油耗增加,需要定期清洗。通常情况下20000公里左右就需要清洗,需要专门的清洗剂。如果环境比较恶劣清洗可能要更勤一些。

3、防冻液

防冻液的更换周期一般2年左右,建议大家按照汽车保养手册上规定的原厂标准执行,同时在每次保养时都检查一下液面高度。切记不要图便宜使用自来水更换。另外防冻液的凝固点也需要了解,避免车辆在极冷环境下结冰而损坏水箱。

4、火花塞

火花塞的使用寿命相对较长,即使普通的铜芯也有30000公里的使用寿命,铱金芯甚至可以达到100000公里。而对于长期使用的火花塞会出现老化、有机油沉淀、铅沉淀、电极腐蚀、绝缘体裙部破裂等现象,直接导致车辆冷启动比较困难,行车时有明显的顿挫感、怠速抖动,频繁出现怠速自行熄火现象,发动机加速性能下降、动力不足,油耗增加。所以一定要及时注意更换。

石家庄驾校提醒:检查为辅,都是为了防患于未然,当然对于不同驾驶环境等因素影响,用户应该提前了解情形以做出非周期性的检查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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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处理方法

  对于致人受伤(轻微伤除外)、死亡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如何处理?

  答: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此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报警后,迅速前往交通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检验鉴定,然后进行交通事故认定;各方当事人一致书面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公开进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当事人未申请调解的,或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或达成协议后一方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凡需要追究肇事人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怎么办?

  答: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对于致人伤亡、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对于造成人员伤亡、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提供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进行调查时,当事人应当如实陈述交通事故事实。受害方当事人还应当提供受害当事人的身份证明,病历、出院小结和发票原件等,事故发生前当事人连续三个月的收入证明,护理人员收入证明及相关财产损失和交通费发票等,受害人伤残等级评定结论;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受害方还需提供被抚养人及赡养人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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