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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几种损害汽车电瓶的用车坏习惯

石家庄学车整理2014-02-15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自己爱车的电瓶耗电很大,电瓶使用时间根本没有预期的那么久。其实这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可能是因为我们自己的用车习惯造成的。     正常来说,一辆汽车的电瓶寿命预计是在2-3年左右。如果是新车原装的电瓶,那么还可能用到三年以上。但是这些数据都只是理论数据,真实情况是很多新车主都会存在一些误操作导致电瓶迅速没电。本篇文章中,网(http://)跟大家一起来盘点几种可以导致电瓶迅速没电的用车坏习惯。       1、熄火后忘关车载电器及车内灯     停车熄火之后,忘记把车内的照明灯和车载电器关闭这是很多新手车主容易犯的小错误。这种错误很容易让电瓶一直消耗,经过长时间的这么消耗,电瓶可能随时没电,最后不能启动汽车。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可以试着为电瓶充电。如果还是没有办法解决的话,那么我们只能把电瓶给更换掉了。       2、熄火不关空调     很多车主都没有随手关空调的意识。他们都已经习惯了熄火不关空调,这样会让汽车每次启动的时候,空调随着车辆启动自行启动。这样做就会直接导致车辆启动瞬间功率负荷过大。如果长久以往,对电瓶的损耗还是很大的。       3、怠速的时候听音响     很多车友喜欢在自己的爱车上面安装大功率的音响。这个本来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如果在不着车的情况下,怠速听大功率的音响,那么电瓶的负荷也会很大,从而造成电瓶迅速没电。       4、频繁启动汽车     有时候,我们在启动发动机的时候会启动失败。在这个时候,有一些车友会直接立马又开始启动。其实连续启动发动机会造成电瓶过度放电,从而受损。所以我们在启动发动机的时候,最好不要超过三秒。启动失败之后再次启动时应该间隔五秒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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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扣分细则

  驾照扣分查询

  驾照扣分查询可以通过上网查询,详情可以上全国驾驶证违章查询网。

  驾照扣分什么时候清零?

  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

  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

  如果你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是2009年9月x日,那么驾驶证记分周期就是:从2009年9月x日的零时起至2010年9月x日二十四时止。

  违法所记的分值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所记的分值未满12分的,记分系统会从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将上一记分周期所记分值(交清罚款后)自动清零;

  被记满12分的,则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一个记分周期连续两次记满12分的增驾科目三后考试)合格后,方能将分数清零。否则你的驾驶证无法正常使用。

  驾照扣分有什么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驾照扣分周期 记分以一个年度为周期,一周期从机动车驾驶员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计算。一个记分周期内累加积分的最高值是12分,既在一个周期内积分达到12分的,就要对驾驶员进行相关考试,考试合格后,原记分予以消除,重新开始记分。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记分分值累计为达到12分的,该记分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个记分周期!记分周期全国都是一样计算的。

  驾照扣分细则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六)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四)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

  (五)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六)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七)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八)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九)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二)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三)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五)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六)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七)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八)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三)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四)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五)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六)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七)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八)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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