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8月9日专电(记者胡星)连日来广西汽油供应紧张,部分加油站甚至出现了“油荒”,加油的麻烦和居高不下的油价使“有车族”更加重视节油驾驶。 有统计数据表明,同一品牌的同一车型,以不同的方式驾驶,其油耗水平可能会有30%-50%的差距。专家认为,良好的驾驶习惯可以帮助车主大幅度节约汽油。
日前,有多年驾驶经验并且驾驶过多种型号汽车的司机朱华杰向记者传授了他节油驾驶的“秘诀”,他概括了这样一句话“脚轻滑行选好挡,辨位听声心平常”。
“脚轻”就是踩油门时要轻而缓,若猛踩油门,会使耗油量增加。若突然抬油门,又会使发动机转速突然降低抵消一部分行驶惯性,使油耗增加。行车中猛刹车、猛起步都是节油的大忌。
稳速行驶时,尽量避免不必要地使用油门,保证对油门的压力均衡。一旦达到稳速行驶速度,放在油门上的一只脚就要完全放松,保持稳定供油状态。朱华杰说:“想像在您的脚和油门之间有一个鸡蛋,加速时一定要轻柔,这样才不会踩碎鸡蛋。”
“滑行” 是指车辆靠惯性力行驶一段距离,在滑行中发动机怠速运行,因此耗油很少。朱华杰说:“同是中速行驶,滑行与不滑行油耗可相差30%左右。”汽车达到中速高档行驶后,脱挡滑行,当降到一定车速后再换上高档加速,如此反复的滑行方式。
根据经验,轿车的滑行初速度约为每小时90公里左右,滑行末速度约为每小时60公里左右。另外,加速时应缓踏加速踏板,节气门开度不超过三分之二。在坡度不大,安全有保证的条件下,可以利用下坡道作适当滑行,这样也可以节约油料。
汽车在运行中,档位的选择与换挡动作都对燃油的消耗影响很大。在起步时,应根据载重量和道路情况合理选用档位。车速每小时30公里时,一档比二档要节省燃料15毫升左右。同样行驶条件下高挡位比低挡位省油。所以在一般道路上行驶时,应尽量可能使用高速挡行驶,避免低速挡高速行驶。
朱华杰的“辨位”就是预先策划行车路线,经常走错路不但浪费燃料,而且浪费时间。留意路面环境,在可能情况下少用制动,
用耳朵“听声音”也是省油的好方法,不同转速区应会产生不同的引擎响声,虽然差异很小,但只要常去辨析,熟能生巧便可分别出来。多留意引擎转速可以节省不少燃料。
心平气和也能省油。驾车时心情暴躁,或受其他道路使用者影响所引致的情绪问题,很多是会使驾驶者作出无畏的加速、超车、切线等动作。情绪不但影响驾驶习惯,更会影响驾驶安全。朱华杰说:“既然是这样,何不带着一颗平常心去开车呢!”(
汽车产销节节攀高,汽车保险也是水涨船高。每一位车主,都必须和汽车保险打交道。少到只买“交强险”,多到配备五花八门的“全险菜单”;简单到一个电话购买保险,复杂到几个月赔不了一个案子……于是,汽车保险便有了说不完的事。
大大小小的保险公司,多多少少的保险组合,让不少车主难以分辨,无所适从。面对保险推销人员的温柔攻势,有几大陷阱是你逃脱得了的?
陷阱之一:夸大保障,“全险”误导
当前,有不少保险公司为了“放大”自己公司车险险种的保障能力以吸引客户,往往在车险中属于不重要的方面给予全额保障,也就是所谓的“全额保险”。
陷阱之二:违法扣留,中饱私囊
一些保险代理人或假代理在拉到保单后,并不直接交给保险公司,而是伺机而动。如果车主不出险,保费就自己扣下了;如果车主出了险,轻险自己掏钱赔付了事,大险则想方设法骗公司,甚至一走了之。
陷阱之三:巧思“捆绑”,误导车主
一些汽车交易市场把责任险、防盗险和车损险捆绑起来作为基本险销售,或是诱导车主超额投保、重复投保赚取代理费。同时,一些车险代理人要么不给车主解释清楚,要么误导车主投保,使一些没有经验的车主买了不该买或可以不买的保险,如自燃险、货物险等。
温馨提示:其实,在车险种类中,只有属于交管部门强制性要求的“第三者责任险”是车主必须买的,车损险和防盗险等险种都是可供选择的险种。
陷阱之四:故抛诱饵,昧心骗“费”
对于一些车险险种来说,并不是保得多就会赔得多,但是有一些车险代理者在代理推销车险业务时,往往会抛出“保得多就会赔得多”的诱饵误导投保者,本来这个险种投保500元就够了,而由于保险代理者的任意“夸大”,让投保人投入1000元的保险金额。
温馨提示:保险法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投保人多投几份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保险公司赔多少完全根据汽车出险的实际情况而定,并不会因为保得多就赔得多。
陷阱之五:身兼数职,暗中牟利
当购车者在为车辆投保时,有时会发现,为自己办理保险的人员身兼数职,他们既负责拉拢客户,同时又是定损员,并且服务还非常好。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此时车辆投保者已经上了“贼船”,并已被这个保险人利用。
陷阱之六:以“假”冒真,阴谋“图财”
当前,一些假代理使用的保单和发票乍看起来,与正规保险公司无异。因此,消费者在拿到保险单证时要认真核对,看看单证第三联是否采用了白色无碳复写纸印制,并加印浅褐色防伪底纹,其左上角是否印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字样,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某省(市、自治区)销售”字样。如果没有,应拒绝签字。
陷阱之七:定“点”维修,“代”为理赔
一些保险公司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为了业务的持续拓展,会授权一部分4S店、修理厂代其查勘现场,做拍照、取证、定损的工作,同时也可为其减少保险理赔程序,方便车主理赔。但是,由于自己定损自己修,不排除有维修厂在定损时为了牟取私利而扩大事故情况、虚报车辆损失,使得定损费用高于真实的车辆维修费用,这样维修厂就可以从中赚取高额的差价。对于车主来说,不规范的“代理赔”虽然可以节省理赔时间,但也存在一定风险,如果保险公司审核严格,要求其提供现场证明,而对于当时未做任何善后事宜的消费者来说,赔款很可能会泡汤。
温馨提示:车主因定损价格存在纠纷,自行将车辆维修,而使得无法重新核损,这时很难会有保险公司对此赔付的。车辆出险后,如果保险公司的定损价格与车主后期询问的价格有出入,且双方对此无法达成一致,车主可让保险公司与修理厂协商处理,或按照保险公司原先的定损价格,由保险公司推荐到相应的修理厂维修。不过,为了避免在索赔当时出现分歧,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双方最好能以书面的方式说明细节,可事先约定一次性的评估条款等。
汽车产销节节攀高,汽车保险也是水涨船高。每一位车主,都必须和汽车保险打交道。少到只买“交强险”,多到配备五花八门的“全险菜单”;简单到一个电话购买保险,复杂到几个月赔不了一个案子……于是,汽车保险便有了说不完的事。
大大小小的保险公司,多多少少的保险组合,让不少车主难以分辨,无所适从。面对保险推销人员的温柔攻势,有几大陷阱是你逃脱得了的?
陷阱之一:夸大保障,“全险”误导
当前,有不少保险公司为了“放大”自己公司车险险种的保障能力以吸引客户,往往在车险中属于不重要的方面给予全额保障,也就是所谓的“全额保险”。
陷阱之二:违法扣留,中饱私囊
一些保险代理人或假代理在拉到保单后,并不直接交给保险公司,而是伺机而动。如果车主不出险,保费就自己扣下了;如果车主出了险,轻险自己掏钱赔付了事,大险则想方设法骗公司,甚至一走了之。
陷阱之三:巧思“捆绑”,误导车主
一些汽车交易市场把责任险、防盗险和车损险捆绑起来作为基本险销售,或是诱导车主超额投保、重复投保赚取代理费。同时,一些车险代理人要么不给车主解释清楚,要么误导车主投保,使一些没有经验的车主买了不该买或可以不买的保险,如自燃险、货物险等。
温馨提示:其实,在车险种类中,只有属于交管部门强制性要求的“第三者责任险”是车主必须买的,车损险和防盗险等险种都是可供选择的险种。
陷阱之四:故抛诱饵,昧心骗“费”
对于一些车险险种来说,并不是保得多就会赔得多,但是有一些车险代理者在代理推销车险业务时,往往会抛出“保得多就会赔得多”的诱饵误导投保者,本来这个险种投保500元就够了,而由于保险代理者的任意“夸大”,让投保人投入1000元的保险金额。
温馨提示:保险法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投保人多投几份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保险公司赔多少完全根据汽车出险的实际情况而定,并不会因为保得多就赔得多。
陷阱之五:身兼数职,暗中牟利
当购车者在为车辆投保时,有时会发现,为自己办理保险的人员身兼数职,他们既负责拉拢客户,同时又是定损员,并且服务还非常好。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此时车辆投保者已经上了“贼船”,并已被这个保险人利用。
陷阱之六:以“假”冒真,阴谋“图财”
当前,一些假代理使用的保单和发票乍看起来,与正规保险公司无异。因此,消费者在拿到保险单证时要认真核对,看看单证第三联是否采用了白色无碳复写纸印制,并加印浅褐色防伪底纹,其左上角是否印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字样,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某省(市、自治区)销售”字样。如果没有,应拒绝签字。
陷阱之七:定“点”维修,“代”为理赔
一些保险公司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为了业务的持续拓展,会授权一部分4S店、修理厂代其查勘现场,做拍照、取证、定损的工作,同时也可为其减少保险理赔程序,方便车主理赔。但是,由于自己定损自己修,不排除有维修厂在定损时为了牟取私利而扩大事故情况、虚报车辆损失,使得定损费用高于真实的车辆维修费用,这样维修厂就可以从中赚取高额的差价。对于车主来说,不规范的“代理赔”虽然可以节省理赔时间,但也存在一定风险,如果保险公司审核严格,要求其提供现场证明,而对于当时未做任何善后事宜的消费者来说,赔款很可能会泡汤。
温馨提示:车主因定损价格存在纠纷,自行将车辆维修,而使得无法重新核损,这时很难会有保险公司对此赔付的。车辆出险后,如果保险公司的定损价格与车主后期询问的价格有出入,且双方对此无法达成一致,车主可让保险公司与修理厂协商处理,或按照保险公司原先的定损价格,由保险公司推荐到相应的修理厂维修。不过,为了避免在索赔当时出现分歧,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双方最好能以书面的方式说明细节,可事先约定一次性的评估条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