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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科目三考试项目分类评判标准(二)

石家庄学车整理2013-10-17

5, 变更车道:变更车道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 变更车道前,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② 变更车道事,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6, 靠边停车:靠边停车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 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② 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的,不合格;

③ 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线的,不合格;

④ 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⑤ 下车后不关闭车门的,不合格;

⑥ 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cm的,扣10分;

⑦ 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的,扣10分;

⑧ 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的,扣10分;

⑨ 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的,扣5分。  

7, 直线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 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瞭望的,不合格;

② 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③ 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的,不合格;

④ 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扣10分

8, 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 不按规定减速慢行的,不合格;

② 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③ 未停车礼让行人的,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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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三路考项目以及考试流程

  科目三道路考试内容包括: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超车、让车、会车、跟车、掉头、变更车道、通过路口、学校区域、靠边停车、夜间行驶等。

  道路考试注意事项

  1、开始考试时,听考官说:"上车"后,上车关好车门。先平稳心态对考官说:"您好",然后将座位调整到最合适的角度,系好安全带。

  2、双手将考试卡递给考官。踏下离合器踏板,加脚油门,然后报告考官各仪表正常,请求起步。听到考官说可以起步后,慢抬离合器,慢跟油,起步要稳,并打开左转向灯。

  3、考试时一定要听清考官口令,不要过于紧张,尤其到路口处和障碍处时要减速慢行。

  4、考试时要注意交通信号灯,不要闯红灯。

  5、坡起时要做到不溜车,考试时要做到熟知挡位,加减挡自如。

  6、靠边停车时,首先要减速向右带方向,打右转向灯带刹车把车速放慢,踩离合器把车停稳,有停车带的必须停在停车带里,无停车带的必须距离路边30厘米停好,先拉手刹后摘挡,然后抬刹车关转向灯把车停好。

  7、考试完毕后说:"谢谢考官"。解开安全带,右手反握方向盘11点处,左手拉开车门,面向考官下车,双手轻关车门,考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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