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官:评定学员实操考试成绩的工作人员,归属于公安局路管所。考官一般来源于交警或由驾校推荐的师傅,前者往往考试把关较严,后者由于和驾校有关联(而且有的考官还可能有带教)也许会存在一些情感关系成分。
(2)基地:能够提供学员练车场地、考试场地的服务机构。基地可分为“自训基地”和“考试基地”两种类型。自训基地:是驾校为了培训学员,在市区或离市区较近的地方开辟的训练场地供学员进行倒桩大路练习,小路练习和考试还是要到相应的考试基地进行。考试基地:是既能训练又能考试的大型场地。一个基地拥有几百辆甚至几千辆教练车,特别在周末总是曾现出繁忙拥挤的场面。
(3)驾校:管理一定数量的教练车和师傅,为学员提供驾驶培训的服务机构。公安局路管所每年会对驾校进行评定打分排序以此核定开班额度,分数高的开班额度在10-11人/车.季,一般分数为9人/车.季,分数低的为7-8人/车.季,开班额度的高低关系到驾校的收益和市场竞争力。驾校的招生渠道有直接招生通过分设在各个区域的招生报名点招生(可能是直属于驾校也可能是个人挂驾校的名义招生)、网络招生。
(4)师傅:具有多年驾龄通过专业考试取得教练员资格证,专门从事驾驶员培训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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