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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全的驾驶技巧看看自己身上有没有?

石家庄学车整理2013-09-29
  车辆在路上行驶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下面让我们来进行一个不安全驾驶技巧的盘点,看看您的汽车驾驶技巧有没有以下的问题。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生活方式我们认为是健康的,但实际不是。那在汽车的驾驶中,也有类似的事情发生,有一些驾驶方法在一般车主看来是再正常不过了,可对于技术含量更高的车型来说,那些驾车方式已经不适合了。我们看看都有哪些驾车方式是不安全的。

  第一,快速换挡没有错,关键是很多车主一起步就开始换挡,而且越是老到的车主越有这坏毛病,认为可以省油且对发动机好,其实这是错误的习惯。每辆车都有参考的换挡的转速,应该加大油门使车辆达到一定转速再换挡,而且现在发动机的设计普遍都以高转速作为参考值,低转速换挡如果配合不好,车辆容易熄火和发抖。

  第二,利用空挡行驶来达到省油目的是车主常用手法,其实无论自动挡还是手动挡车辆,空挡滑行不仅不会省油,反而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现在汽车大部分都是采用电子燃油喷射系统,而出于安全考虑,厂家在之初是不考虑空挡滑行这一情况的,所以实际上在空挡状态下车辆是属于非正常的运转状态。这时的离合器、齿轮也都会加剧磨损,所以非但不能节省燃油,还会给行车安全埋下隐患。

  第三,刚学会开车的时候,最多的是将离合器踩到底,然后慢慢松。可是一些熟练的车主认为这样启动费时,往往挂上挡,以半离合状停车或起步,时间长了会加速离合器的老化。半离合器时,其离合器的主动片和被动片会长时间处于轻微摩擦状态,会使离合器发热,产生高温会使离合器损坏。同时还会加速对压板、分离轴承等部件的磨损。

  第四,过弯道时减速是绝对的安全驾驶,可是很多车主喜欢把制动过程留到弯道中,其实应该在入弯前就踩刹车,入弯后踩油门。过弯道时踩刹车,会使前后左右的刹车磨损程度不一样,时间长了会导致车辆制动时发抖,影响车辆平衡性。如果方向和制动力度控制不合理的话,还会引起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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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毒驾造成车祸交强险先赔

最高人民法院20日对外公布了《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部司法解释对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作出了统一规定,以规范裁判尺度、明确裁判依据。

“人车分离”车主也担责

问:生活中,机动车所有人与管理人多有分离的情形,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答:侵权责任法规定,在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一致的情形下,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因此司法解释针对机动车所有人与管理人分离的情形,将机动车管理人纳入到过错责任的主体范围之内。

套牌车将加重连带责任

问:套牌车、拼装车、报废车发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如何规定?

答: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如果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他人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拼装车、报废车被多次转让的,则所有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司法解释还规定,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道路管理者不能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醉驾酿车祸交强险先赔

问:醉驾、毒驾造成交通事故后交强险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答:醉酒驾驶、无证驾驶、吸毒后驾驶以及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几种违法情形在实践中经常出现,发生事故后,往往导致受害人损失难以获得赔偿,人身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司法解释以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精神和交强险的功能为依据,明确规定这些情形下,交强险保险公司仍然对受害人人身权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该规定一方面有力地保障了受害人的人身权益、发挥了交强险的功能,另一方面也使侵权人承担了最终的赔偿责任,制裁了侵权行为。

交强险赔付先于商业险

问: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如果并存时如何赔偿?

答:司法解释规定,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并存的情况下,先由交强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再确定侵权人的侵权责任,然后由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最后再由侵权人依照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承担剩余的侵权责任。

司法解释还规定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由投保义务人先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投保义务人与驾驶人不一致的,两者在此范围承担连带责任。该规定在充分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有利于促使投保义务人积极履行法定义务,促进道路交通秩序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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