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驾校教练指导新手开车高速路进出技巧
高速公路是全封闭、多车道、具有中央分隔带、立体交叉、集中管理、控制出入、限制上路车种、安全服务设施配套齐全、专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公路。在高速公路上驾驶,完全不同于一般道路的驾驶。由于高速公路具有车速高、车道区分明确、车辆流向单一且流量大的特点,驾驶员应当学会并掌握高速公路的正确行驶方法。机动车驶入与驶出高速公路,驾驶员除应遵守一般道路行驶规定外,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有关“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一、驶入高速公路
从一般道路驶入高速公路,必须按照以下三步安全行驶。
1、匝道行驶
首先应根据指路标志确定目的地的行驶方向,一旦驶错方向就不会再有退路。严禁在匝道上超车、停车、掉头、倒车,这些做法都有可能酿成车祸。注意观察路标,它会告诉您要去的地方是向左还是向右行驶,即是进入左侧匝道还是进入右侧匝道。
2、加速车道行驶
要充分利用加速车道尽量提高并接近主干道上行进车辆的车速,以防后续车与本车发生追尾碰撞。
(1)在进入合流三角地带之前打开左转向灯。
(2)沿加速车道提速行驶,应当尽快将车速提高到60krn/h以上。
(3)如果跟随前车行驶还要注意观察前车的行驶速度和加速情况,并保持一个能够在加速车道上充分提速的安全距离。
(4)在充分利用加速车道(约1/2以上路程),注意并掌握前后情况,估计在不致妨碍行车道车辆行进的有利条件下,选择驶入行车道的时机,果断驶入高速公路行车道。
3、驶入行车道
从加速车道驶入高速公路行车道,重要的是应集中精力观察左侧行车道上行驶车辆的车速和车流情况,在不妨碍行车道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安全平顺地汇入车流。
(1)汇入行车道时,转向盘的操作不要过急、过猛。
(2)密切注视高速公路行车道的行车情况,并通过后视镜观察行车道后面驶来的车辆动态。
(3)应正确估计行车道上车流速度,以调整和控制好行驶速度。
(4)主车道车辆稀少时,也应尽量避免抢在正常行驶车辆前驶入主车道。
(5)主车道车流密度大时:
如果主车道上的车辆相距较近或以车队状态行进时,欲驶入车辆的驾驶员应考虑本车的加速性能和首车的速度。首车速度较低,本车加速性能良好,在不影响首车的正常行驶条件下,应从容加速从首车前方驶入。首车开得较快,其他尾随车与其有近有远时,可以选择一辆车速较低的车辆空档驶入,但一定不能影响其正常行驶。
首车开得较快,尾随车辆一辆跟一辆相距很近时,本车应控制好车速,在所有车辆通过后.再驶入,在合流三角地带之前打开左转向灯;通过内外后视镜或直接目视观察主车道上的车流动态;车辆充分加速,达到主车道规定车速;再次观察主车道上车流动态,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平稳地转入主车道行驶;关掉转向灯(因转向盘转角不大,前轮自动回正能力较小,应养成手动回正的习惯)。
二、驶离高速公路
驶离高速公路基本上也是分三步进行:驶离行车道、在减速车道上行驶和匝道行驶。
1、驶离高速公路行车道:在高速公路行驶,想要离开高速公路时,当看到最初的出口标志后,应迅速作好驶离的准备。
(1)高速公路每一出口前2km、1km、500m及出口处都设有预告下一出口的标志。
(2)驶离高速公路主车道的最佳时机是行至离出口500m处,打开右转向灯,适当调整车速,逐渐平顺地从减速车道始端驶入减速车道。
(3)如果因疏忽已驶过出口,此时只能继续向前行驶至立交桥掉头,或下一出口驶离高速公路。
2、减速车道的行驶:驶入减速车道后,关闭转向灯,注意观察车速表,进入匝道之前车速降到约40km/h。
3、经匝道过渡驶离高速公路:入匝道后,根据匝道的弯度掌握好转向盘,并将车速控制在限定的时速以下。
(1)驶离匝道与驶入匝道一样,不可以在匝道上超车、停车、掉头、倒车。
(2)注意从其他车道合流的车辆。
(3)不得未经减速车道减速,直接进入匝道。
驶离高速公路匝道安全四要点:
(1)采用点制动,尽量使车速降到限定时速以下,以避免与收费口的车辆发生追尾碰撞。
(2)用观察车速表的方法控制和确认车速。
(3)精力集中,握稳转向盘,缓慢地驶出弯曲的匝道。
(4)特别要注意从其他行车道合流驶来的车辆,应互相礼让,不得争道抢行。
见到2KM预告标志牌后,不要再超车;见到1KM预告标志牌后,严禁超车;驶过500M预告牌后,打开右转向灯,做好进入减速车道的准备;见到出口标志牌后,平稳的转动转向盘并入减速车道;并入减速车道后,关掉转向灯,在到达分流点三角地带之前,将车速降到40KM/H(注意观察车速表);注意其他车辆突然驶向出口匝道。
随机阅读北京强制叫车软件绑定电召平台 要求收费
手机叫车软件与电话召车平台绑定,共享乘客资源,统一收费标准……从7月1日起,北京市试行《出租汽车手机电召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规定提供“叫车软件”的手机电召服务商要纳入全市统一电召平台,并设置了各项准入和退出条件。
叫车软件须与电召平台合作
备案获得许可后方可接入
《细则》明确,今后手机电召服务运营商应与出租汽车调度中心签署合作协议,绑定服务、联合调派,并向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手机电召服务运营商的应用软件须经北京市出租汽车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获得授权许可,接入行业统一电召服务平台。
接入电召平台后,叫车软件名称应保持与行业统一电召服务平台名称的相对一致性,在“96106”后可冠以“××”手机电召服务运营商的名号。
据了解,目前已有几家手机电召服务商正在开展行业备案与技术对接工作。一家“叫车软件”公司的内部人士透露,他们已经纳入政府统一电召平台,正积极配合改进和规范。
北京市交通委有关人士表示,手机电召是电召服务三种形式中的一种,其推广应用,将提升统一电召服务平台效率。今后还将向社会推出统一电召服务平台手机叫车软件。
根据规定,手机电召服务运营商的应用软件应具备电召服务订单通过出租汽车调度中心向车台下达指令实行调派的功能,通过应用软件注册的驾驶员、车辆等信息须经电召服务平台认证,应用软件应具备电召服务的订单查询及质量评价等功能,共享乘客叫车信息、驾驶员信息等。
此外,手机电召服务运营商应用软件还应按照行业统一电召服务平台建立的乘客和驾驶员信用体系、接口协议接入并执行信用体系规则,不得对外泄露乘客和驾驶员信息。
执行电召服务收费标准
提前4小时以上预约每次6元,4小时以内预约每次5元
值得关注的是,《细则》对“叫车软件”的收费标准做出了统一规定,应用软件涉及的电召服务收费须符合本市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收费标准,提前4小时以上预约每次6元,4小时以内预约每次5元。
新规对“叫车软件”的监管措施相当严格。比如,“叫车软件”的基础功能和个性化功能版本升级须经行业统一电召服务平台测试确认,未经许可不得擅自采取任何方式嵌入广告等内容。而违反收费标准,或者出现不符合行业资质的车辆、驾驶员参与电召服务的,将不得继续在本市出租汽车行业开展电召服务行为。
这些新的管理方式,将对各类“叫车软件”产生什么影响?能否真正提高出租车调配效率,方便乘客呢?
一家“叫车软件”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叫车软件”如何接入行业统一电召服务平台,订单如何分配,商业利润如何分成,目前还在研究之中,未来的趋势还不好预测。
出租车司机翟师傅说,上个月出租车收费调高后,短途打车乘客明显减少,在“叫车软件”上抢活儿的压力也越来越大了,经常接到一个约车信息后还没来得及回应,就被抢走了。“叫车软件”与电召平台联合以后效果怎么样,关键还是看能不能增加订单总量。
经常打车上下班的白领谢小姐说,政府规范“叫车软件”是可以理解的,统一收费标准也能避免乘客高峰期盲目竞价,不过希望政府管理不要把这些软件管“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