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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考技巧]科目一知识普及:安全驾驶行为(图)

石家庄学车整理2013-08-21

  科目一试题中增加了安全驾驶方面的试题,为各位学员整理了关于安全驾驶的一些知识。



  1、行车中需要借道绕过前方障碍物,但对向来车已接近障碍物时,应当降低速度或停车,让对向来车优先通行。

  2、行车中变更车道,应至少提前3秒钟开启转向灯,提醒后方来车注意。

  3、驾驶车辆在交叉路口前变更车道时,应在虚线区按导向箭头指示驶入要变更的车道。

  4、驾驶车辆向左变更车道时,应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在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前提下,驶入左侧车道。

  5、驾驶车辆汇入主干道车流时,应提前开启转向灯,保持直线行驶,通过后视镜观察左右情况,确认安全后汇入车流。

  车辆在主干道行驶,驶近主支干道交汇处时,为防止与从支路突然驶入的车辆相撞,应提前减速、观察,谨慎驾驶。

  6、车辆驶近人行横道时,应当先注意观察行人、非机动车动态,再通过。行驶车道绿色箭头灯亮,但车辆前方人行横道仍有行人行走,应等行人通过后再起步。驶近没有人行横道的交叉路口时,发现有人横穿道路,应减速或停车让行。

  7、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时,应在进入路口前减速或停车瞭望,直行车辆优先通行。在堵车的交叉路口绿灯亮时,车辆不能驶入交叉路口。

  8、车辆临时靠边停车后准备起步时,应先观察周围交通情况。起步后发现后方超越车辆较多时,应沿行进方向缓行,等待时机驶入车行道。

  9、在一般道路倒车时,应选择在不影响正常交通的地段进行,若发现有过往车辆通过,应主动停车避让。

  10、会车前选择的交会位置不理想时,应立即减速,低速会车或停车让行。在设有中心虚线的道路上,对向有车辆驶来时,应在各自的行车道内行驶,不得越过中心线。

  11、在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超车时,应开启左转向灯,从被超车左侧超越。进入左侧道路超车,无法保证与正常行驶前车的横向安全间距时,应放弃超车。当被超车无让超空间时,应主动放弃超车。通过隧道、铁路道口、窄路、窄桥时,不得超车。

  12、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后,只要具备让超条件,就应主动减速,靠右侧行驶并示意后车超越。遇车辆超载本车时,不允许向左转向或紧急制动,以免后车反应不及时发生追尾或侧撞事故。

  13、驾驶车辆行至道路急转弯处,应充分减速并靠右侧行驶。山区道路车辆进入弯道前,在对面没有来车的情况下,应“减速、鸣号、靠右行”。车辆转弯时应沿道路右侧行驶,不要侵占对方的车道,做到“左转转大弯,右转转小弯”

  14、驾驶车辆通过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时,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驶入铁路道口前减速降挡,用低速挡安全通过,进入道口后不能变换挡位,以避免发动机熄火。

  15、驾驶车辆进入环岛时,不用开启转向灯。驶出环岛前,应开启右转向灯。

  16、行车中超越右侧停放的车辆时,为预防其突然起步或开启车门,应预留出横向安全距离,减速行驶。遇有非机动车准备绕过停放的车辆时,应让其先行。驶近停在车站的公交车辆时,为预防公交车突然起步或行人从车前穿出,应减速,保持足够间距,随时准备停车。

  17、行车中,遇到享有优先通行权的车辆时应主动礼让。遇非机动车抢行时,应主动减速让行。遇羊群横穿道路时,应减速慢行,必要时停车避让。发现牲畜抢道时,应主动减速或停车避让。遇有人在赶牲畜时,应当适当降低车速,保持较大的安全间距。遇人力车时,应减速慢行,留出安全间距。遇畜力车时,应在较远处鸣喇叭,并提前减速。

  18、行车中遇抢救伤员的救护车从本车道逆向驶来时,应靠边减速或停车让行。发现其他机动车行驶异常时,应及时采取避让措施。

  19、行车中看到注意儿童标志的时候,应谨慎选择行车速度。遇儿童时,应当减速慢行,必要时停车避让。突然有皮球滚到路上,应立即减速,随时准备停车,以防碰撞追逐的儿童。遇列队横过道路的学生时,应当停车让行。

  20、行车中遇醉酒的行人时,应减速慢行,保持足够的横向间距。遇接听手机等注意力高度集中的行人时,应减速、鸣喇叭提醒。遇行为异常行人影响车辆正常行驶时,应提前减速慢行,必要时停车。遇老年人时,应当适当降低车速,提前鸣喇叭。遇盲人时,应当减速、避让。

  21、车辆通过凹凸路面时,应当低速缓慢平稳通过。

  22、行车中超越成群青少年骑自行车时,应当提前减速慢行,随时准备停车。超越同向行驶的自行车时,合理的做法是:注意观察动态,减速慢行,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遇老年人骑自行车时,应提前鸣喇叭,减速避让。夜间驾驶车辆遇自行车对向驶来时,应使用近光灯,减速或停车避让。

  23、车辆在交叉路口有优先通行权,遇有车辆抢行时,应减速避让,必要时停车让行。

  24、车辆在允许停车路段停车时,应按顺行方向靠路边停放,不得逆向或并列停放。车辆在路边临时停车时,右侧车轮与路肩的距离不能超过30厘米。在雨天、雪天临时停车时,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雾天、夜间临时停车时,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示廓灯和后位灯。车辆长时间停放时,应选择停车场停车。

  25、夜间行车,对面来车没有关闭远光灯时,应当减速或停车让行。雨天行车,遇撑雨伞和穿雨衣的行人在公路上行走时,应当提前鸣喇叭,并适当降低车速。冬天行车中,遇戴棉帽或穿大衣的行人时,应鸣喇叭,提前做好制动准备。行车中遇挑担或扛家具人时,应观察其动态,控制好车速,通过时需要保持较大的安全距离。

  26、在环形路口内行驶时,如果有车辆强行驶入,应减速避让。车辆行至交叉路口,遇有转弯的车辆抢行,应停车避让。

  27、车辆通过学校和小区应注意观察标志标线,低速行驶,不要鸣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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