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秋高气爽,非常适合大家自驾车游,很多驾驶员都是一些新手司机。新手司机对于车灯信号的使用技巧还不是很了解。本期汽车学堂中,广西二手车城跟大家介绍一些不同车灯的正确使用方法,以便让更多的车友可以了解车灯信号的作用。 相信经常开车的朋友都懂得,如果晚上开车的话,最讨厌的就是碰到对面的车辆一直开着远光灯。远光灯不止会晃的眼镜生疼,而且还严重的影响到司机的视线。尤其是碰到路况不好的情况。一直开车远光灯很容易诱发车祸。现在秋高气爽,非常适合大家自驾车游,很多驾驶员都是一些新手司机。碰到这种情况一个不小心就容易紧张从而引发车祸。事实上,不管在白天或黑夜,都有相当一部分事故是由于车主不懂得正确使用灯光信号导致的。因此,学会正确使用灯光信号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本期汽车学堂,广西二手车城跟大家介绍一些不同车灯的正确使用方法,以便让更多的车友可以了解车灯信号的作用。 远光灯切忌一开到底 违规使用远光灯是很多驾驶员都有的一项驾驶陋习。车主在没有路灯或路灯照明不良的道路上行驶,为了看清较远距离的路况,通常使用远光灯。但是在会车的时候如果还开着远光灯,那么对面司机的视野就有着一定范围的盲区,这样的情况非常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雾天最好不要使用远光灯,因为远光灯的照射角度容易使光线发生较大的散射,在雾天的穿透力反而最差。 值得一提的是,在驾驶过程中,远光灯也可以作为灯光信号,对其他车辆进行示意。比如红灯转换绿灯时,前方车主走神没注意到,后方车辆就可以闪一下远光灯提醒。如果两车相会,被对面来车的远光灯闪到,不妨亮两下远光灯提醒来车关闭远光灯。如果对方还没注意到,车主就可以打开双闪以示抗议,并主动减速。 相应地,如果发现后方车辆闪三下远光灯,那可能是在友好提醒前车:有车门未关、轮胎瘪了等问题,这时前车最好停车查看。 进行转向变道时及时打转向灯 在因灯光使用不当导致事故的案例中,还有一个最常见的原因是行车时突然变道而不打转向灯,或是拐弯的同时才将转向灯打开,使得后面的车辆措手不及,从而发生刮碰、追尾事故。 事实上,怎样使用转向灯,交通法规有明文规定:机动车起步、驶离停车尝向左变换车道、左转弯时开左转向灯;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靠路边停车时,须开右转向灯;距转弯路口100~30米开转向灯,给后车发出信号等。 值得一提的是,夜里开车从小路口出大路,比如左转出大路,由于光线不够,直行车辆或许很难发现有车驶出。这时车主可以闪下大灯或打开双闪进行提示,这样可以有效降低危险的发生。 最后,车主一定要搞清楚座驾的所有灯光开关,不开灯和乱开灯都是错误的驾驶习惯。 暴雨天气用雾灯警示 雾灯分为前雾灯和后雾灯,在能见度小于30米时,往往能起到很强的警示作用。通常雾灯光线明亮,穿透性强,可使对方来车或后车观察到自己的位置。但平时强烈光线会让对方来车感到不适应,影响司机视线。 雾灯的作用还有很多。比如在一些暴雨天或者大雪天的时候就可以使用雾灯。因为图等穿透性强,在这种环境下可以提高自己的可见度。还能让别的车辆或者路人注意到我们这边还有一辆车。还有一些车主比较喜欢在大雨中开双闪等。这样虽然增加了车子的能见度,但是却丧失了方向提示的功能,所以一般不推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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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记者探访湖北武汉市内部分驾校发现,驾考难度增加,部分驾校招收新学员时 “挑肥拣瘦”,开始挑年龄、挑性别,有的驾校拒收年龄较大的学员,有的驾校则对女学员和大龄男学员多收费。
驾校招生“挑肥拣瘦”,根由都在一个“利”字。诚然,比之很多年轻的男学员,一些女学员、年龄较大的男学员可能领会得慢,学习耗时长,通过率也低。而驾校是企业,有天然的逐利性。驾校为了降低成本,对女学员、大龄男学员实行差别待遇,提高门槛和收费,貌似符合经营的规律。但实际上,这种做法却是非常不当的。
驾校虽然是企业,但不像其他普通企业一样享有完全自主的定价权,驾校的收费要执行政府指导价,对此,各地大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于2012年9月1日起试行的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第二条就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培训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由省物价局制定,适用于全省各级各类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本通知规定的各类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收费标准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在政府指导价中,所考量的学时和费用应该是充分、科学、公平的,应该能够满足一些“学得慢”的学员的需求,也应该能够满足驾校适当的赢利需求,驾校“挑肥拣瘦”,无非是想获得更大的赢利。而随着今年驾考新标准的实施,驾考落到了实处,更有针对性和实用性,驾校为了适应新标准,就必须实行“素质教学”,就会增加成本。在这种情势下,驾校自然便有了更强的“挑肥拣瘦”动机。但显然,这种“挑肥拣瘦”触碰了政府指导价的上限,是违规的。
大多数人学的都是小型汽车的驾驶,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第十一条就“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年龄条件给出的规定是 “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这说明,学员的年龄只要在这一范围中,都应该得到平等待遇。驾校“接近40岁就不收”或“超过50岁就加钱”构成年龄歧视。另外,《宪法》确立了男女平等原则,在有关驾考的法规中也从未就女性学员设定高门槛,驾校对女学员“另眼相看”,构成了性别歧视。
驾校提供的是商品性质的培训服务,学员则是消费者。 《消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据此,驾校“挑肥拣瘦”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近年来,参加驾校学习的人员越来越多,驾校数量则相对不足,驾驶员培训市场处于一种供小于求的状态,竞争不够,一些驾校也就有了“挑肥拣瘦”乱收费乱提门槛的底气,这种“挑肥拣瘦”就是一种霸王做法,物价等监管维权部门应该及时介入,予以整治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