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九种不良心态
心理因素对安全行车的影响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经总结,以下九种心态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1、急躁心理。受利益驱动,急着赶时间、赶路程,赶趟数,路途速度越快,常常强超硬会。遇有狭窄、颠簸的路面不能及时减速,遇有道路堵塞或因气候变化迫使停车、慢行时烦躁不安。
2、逞能心理。对自己技术水平估计过高,对事故隐患欠考虑,为在同行、亲友面前逞能,满足一时虚荣,而冒险行车。
3、逞强心理。在路途中表现得处处不饶人,一路快速赶超。一旦被超,心存不服,往往与超车况速。会车时,抢占有利路面,窄道抢道,交叉路抢行,置交通法规于脑后,我行我素。
4、财气心理。见来车超车失误,偏不减速让路,反给来车施加压力;见超车超越自车时别了一下方向,赶快加速追赶,超越时再别对方一把方向;晚上行车,见对方没有及时转换远光灯,自己也来个针锋相对;窄路相遇,见对方不做避让,自己也迎头赶上,谁都别想通过。
5、麻痹心理。麻痹与侥幸同行。明明发现问题县城知道有隐患,因嫌麻烦、嫌误时,不作检查处理,小故障酿成大事故。
6、放松心理。长途跋涉进入本乡木土;驶出交通管治较严的路段;通过人车混杂或堵车的路段进入开阔路面;在自己的家门口行车等。这些情况都容易使驾驶人放松心情,解除警惕,这个时候往往也是交通事故找上门的时候。
7、慌张心理。遇有紧急情况,头脑发晕,不知所措。行车手续不全,明知故犯,违规行驶,非法运载,逃避检查等情况,都容易引起心理慌张,从而影响正常驾驶。
8、负重心理。有种种心事压在心头,不能自觉解除。驾车时心情郁闷,“人在曹营,心在汉”,发现问题滞后,判断失准,操作失误。
9、自满心理。开了几年车,没有发生过事故,自以为技术高超,从而不学习,不总结,骄傲自大,不接受亲友劝告,不吸取身边教训,处处自以为是。
一、需准备的材料
持境外驾驶证申请换领我国驾驶证的,需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所持境外驾驶证。境外驾驶证上没有中文表述的,还需要提交中文翻译文本。
二、需参加的考试
其中,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应当考科目一和科目三;申请其他车型包括小型汽车的,应当考试科目一。
注:持境外驾驶证换领我国驾驶证,需要参加考试的,应当自车辆管理所受理之日起三年内完成考试。
三、需要注意的事项
境外驾驶证必须是具有单独驾驶资格且非临时性的有效驾驶证件,存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临时性驾驶证或者签注驾驶限制条件等情形的,不能换领。
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的,按照有关外交对等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