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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进水有区别 多雨季节应加投车辆涉水险

石家庄学车整理2013-10-12
北京遭遇强降雨天气,截至当天16时30分,市区大部均出现明显降雨。部分地区出现不同程度的积水,许多车辆陷入水中动弹不得,不少车辆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失,车辆涉水险再次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相关车险专家介绍,目前市面上的保险车损险大部分包括了发动机进水造成的损失,但是其前提是车辆在静止情况下被淹,车主没有强行发动的情况下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会负责赔偿。在可以预见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依旧涉水行驶造成的车辆损失,车损险不给予赔偿。车主只有同时购买了“发动机特别损失险”(即“涉水险”),才能相应获得包括发动机损失在内的赔偿。

  根据保险条款,涉水险主要适用于在遭受暴雨、洪水的当时,机动车被水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驾驶人继续启动机动车或利用惯性启动机动车;遭受暴雨、洪水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机动车。在这两种情况下造成的损坏,涉水险可以予以赔偿。

  不过,由于赔付数额高、风险大等原因,许多地区的涉水险已经“停售”,还在销售的也多是附加险的形式,而且不同价格车辆涉水险的保费也不同。

  车险专家提醒,如果遭遇特大暴雨,车辆被淹,车主还强行启动发动机而造成了损害,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因此,如果车辆在积水中熄火,建议车主不要再次强行发动车,应及时联系4S店或保险公司将出险车辆拖到维修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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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夫驾考还差一科没过 小舅子带其上高速练车

6月20日,正在考货车驾驶证的王某还未拿到驾证,便开着小舅子的货车在高速公路上练手,被执勤民警发现,车主姚某被处以2000元罚款,王某因无证驾驶被处以20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3天。

男子高速上无证驾驶被抓

21日,记者从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6月20日9时40分许,吉林高速交警通化大队勤务三中队民警在下排收费站口执勤时,发现一辆山东籍的重型厢式货车在离站口几十米外停车,停车后,车里的二名人员换了位置。

这样的举动让执勤民警意识到该车可能存在问题,立即上前进行检查。民警通过检查了解到,调换位置前的驾驶人王某还没有取得驾驶资格,属于无证驾驶。

随后,交警将王某传唤至大队进行进一步调查。

驾考还差一科到高速上练车

经过调查了解到,这辆重型厢式货车的车主姚某是王某的小舅子,当时王某驾驶员考试只差最后一科没有考完,为了让王某顺利通过考试,车主姚某看高速公路上车比较少,于是就让王某到高速公路上练习驾驶技能。

得知该情况后,民警对车主姚某及无证驾驶的王某进行了教育,向他们讲解了其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后果,二人在民警的教育下也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并主动接受处罚。

两人被罚 姐夫被行政拘留

最后,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车主姚某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对王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也处以2000元罚款,同时,处以行政拘留3日。

据了解,近期,高速交警屡次查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人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的同时,都并处以行政拘留。高速交警提醒,无证驾驶既对自身安全没有保证,更对他人的安全是一种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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