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石家庄学车网为在石家庄驾校学车的朋友讲解一下2013年驾考新规下石家庄驾校科目三考试的一些步骤,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一、上车准备
1、如果学员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不合格。
2、学员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视为不合格。
二、起步
1、制动气压不足起步,不合格。
2、车门未关闭起步,不合格。
3、起步前,未通过后视镜并向左方侧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4、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扣10分。
5、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扣10分。
6、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扣10分。
7、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10分。
8、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扣10分。
9、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扣5分。
10、启动发动机前,不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扣5分。
三、直线行驶
1、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动状态,不合格。
2、遇前车制动时不采取减速措施,不合格。
3、超过20秒不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扣10分。
4、不了解车辆行驶速度,扣10分。
5、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扣10分。
四、变更车道
1、变更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不合格。
2、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3、连续变更两条以上车道,不合格。
五、通过路口
1、通过路口前未减速慢行,不合格。
2、直行通过路口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3、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或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侧、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4、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不合格。
5、不按规定避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不合格。
6、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不合格。
六、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和公共汽车站
1、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2、不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合格。
3、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合格。
七、会车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或者非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2、会车困难时不让行,不合格。
3、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相对方向来车,不合格。
八、超车
1、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2、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3、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4、超车后急转向驶回本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5、从右侧超车,不合格。
6、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扣10分。
九、靠边停车
1、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2、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不合格。
3、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4、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厘米,扣20分。
5、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扣20分。
6、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扣10分。
7、下车后不关车门,扣10分。
8、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扣5分。
9、夜间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警示灯,扣5分。
十、掉头
1、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不合格。
2、掉头地点选择不当,不合格。
3、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合格。
十一、夜间行驶
1、不能正确开启灯光,不合格。
2、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3、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不合格。
4、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合格。
5、在路口转弯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6、超车时未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不合格。
7、对低能见度道路情况判断差,不合格。
8、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其实小编仔细看了一下以上这些内容,大多数的情况都是需要学员的细心来对待的,希望大家认真对待考试。
随机阅读北京c1驾驶员考试科目三考试规则 顺利考驾照(图
导读:北京c1驾驶员考试科目三考试规则,顺利考驾照。最近有不少的网友提问想知道北京c1驾驶员考试科目三考试规则,今天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关于北京c1驾驶员考试科目三考试规则的一些具体的细节。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简称“科目三”),考试内容、考试方法、评判标准今天主要从这三方面进行解说。
北京c1驾驶员考试科目三考试规则,顺利考驾照
北京c1驾驶员考试科目三考试规则,顺利考驾照。最近有不少的网友提问想知道北京c1驾驶员考试科目三考试规则,今天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关于北京c1驾驶员考试科目三考试规则的一些具体的细节。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简称“科目三”),考试内容、考试方法、评判标准今天主要从这三方面进行解说。
(一)考试内容
科目三考试内容由场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和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组成。
1、场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在场内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通过必考项目。
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必考项目:通过连续障碍、通过单边桥、直角转弯、侧方停车、上坡路定点停车与坡道起步、限速通过限宽门、曲线行驶、百米加减档八个项目。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必考项目:上坡路定点停车与坡道起步、侧方停车、限速通过限宽门、通过单边桥、直角转弯、曲线行驶六个项目。
2、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在实际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进行起步前的准备、起步、通过路口、通过信号灯、按照道路标志标线行驶、变换车道、会车、超车、定点停车等正确驾驶机动车的能力,观察、判断道路和行驶环境以及综合控制机动车的能力,在夜间和低能见度情况下使用各种灯光的知识,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和安全驾驶情况。其中,设定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距离:
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考试距离不少于7公里;
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考试距离不少于5公里;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考试距离不少于3公里。
(二)考试方法
1、实施场内道路驾驶考试时,原则上采用考试员与应试人同乘考试车,实行考试员随车监考,对能够确保安全并有利于考试评判的项目,可以采用应试人单独驾驶的考试方法。按照“道路驾驶考试评判标准”中场内道路驾驶考试评判标准进行评判得分。考试中出现累计扣分已达不合格标准的,应立即终止考试,不需要再进行未考项目的考试。
场内道路驾驶考试一次不合格,可以当场补考一次,补考项目应为规定的全部项目。补考仍不合格的,视为科目三考试不合格。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可以重新申请预约场内道路驾驶考试,预约考试时间应当在10天以后。
2、实际道路驾驶考试时,采用考试员与应试人同乘考试车,实行考试员随车监考制度。按照“道路考试评判标准”中综合评判标准和实践道路驾驶考试项目及评判标准进行评判得分。
实际道路驾驶考试一次不合格的,不得当场补考,补考时间为10天以后,补考时只进行实际道路驾驶考试。补考仍不合格的,视为科目三考试不合格,场内道路驾驶考试成绩不予保留,应重新使用考试成绩表记录科目三的考试成绩,原考试成绩表一并存入驾驶证档案中。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可以重新申请预约场内道路驾驶考试和实际道路驾驶考试,预约考试时间应在20天以后。
(三)评判标准
1、场内道路驾驶考试,满分100分。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得分在90分以上(含),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得分在80分以上(含)的,视为场内道路驾驶考试合格。
2、实际道路驾驶考试,满分100分。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得分在90分以上(含),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得分在80分以上(含)的,视为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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