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生活报1月25日讯 公安部123号令实施后,驾驶员考试内容有了明显的变化,“科目三”考试后增加了以安全文明驾驶为主要内容的“科目四”。
今年1月9日开始,哈市交警支队驾管处开始进行“安全文明驾驶考试”,将原“科目一”中有关安全文明驾驶的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技能、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等知识单列出来,作为“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项目,放在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后进行。“科目四”50道题,以案例、图片、动画等形式为主,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满分100分,90分合格。之所以将这部分内容放在“科目三”考试后进行,是考虑到学员考“科目一”时基本没有实际驾驶经验,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只能靠死记硬背,难以深入理解、掌握并应用。而现在,已经通过了“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的学员可以很好地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做到融会贯通。
23日,在哈市某驾校“安全文明驾驶考试”现场,不少学员表示,因为考过了“科目二”、“科目三”,看到题就会有直观现场感,也就加强了对文明驾驶的认识。考官表示,新题更贴近实际操作了,尤其是一些图片题完全是驾驶室向外看的角度,会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同时加深安全文明驾驶的印象。
一、警告(罚款20-200):
1故意遮挡、污损车号牌;
2.不按规定安装车牌。二、暂扣驾照: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1-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三、吊销驾驶证(罚款200-2000):
1.驾驶拼装、报废车;
2.违法逾期不接受处理;
3.超速50%;
4.把车交由未取得驾照(无照)、驾照暂扣期间、驾照被吊销期间的人驾驶;
5.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
6.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7.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四、扣留机动车(罚款200-2000):
1.伪造或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登记证、保险标志、检验合格标志;
2.使用其它车辆的行驶证、登记证、保险标志、检验合格标志、号牌;
3.车上道行驶未放置保险标志、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未挂车号牌、未随车带行驶证;
4.交通警察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5.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五、15日以下拘留
1.未取得驾照的人驾车;
2.驾照暂扣期间驾车;
3.被吊销期间驾车;
4.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若肇事逃逸3—7年);
5.醉酒后驾车。
小编总结:对罚款数目和处罚种类进行归类得出,罚款基本上分三个档次:20-200元、200-1000元或2000元三个档次;处罚也基本上是3年以下、3-7年或7-15年三个档次;高速公路的行车速度也基本是60公里以上、90公里以上、110公里以上三个速度;一般违章也基本上是扣车、扣驾照、拘留三个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