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新部令实施后 增驾还有实习期吗》由石家庄学车网小编2022年4月26号整理。【新规定】《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七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初次取得汽车类准驾车型或者初次取得摩托车类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1初次申领任一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有实习期、2C类增驾AB类、B类增驾A类、F或E增驾D同类型车辆增驾→无实习期、3A、B、C类增驾D、E、F或D、E、F增驾A、B、C类非同类车辆增驾→有实习期。增驾同类车型,实习期尚未结束怎么办?回复:对于2022年4月1日前已完成同类车型增驾但实习期尚未结束的,4月1日后实习期自动结束。按照旧规定,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要延长一年,这条规定在新规中也已取消,也就是说无延长实习期的规定了。新规实施后,是否可以同时增驾多种准驾车型?回复:虽然增驾同类车型驾驶资格取消了实习期,但增驾时对原驾驶证的持有年限和记分周期仍有要求。1.增驾B2准驾车型: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2.增驾B1准驾车型:需持A3、B2、C1、C2、C3、C4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二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3.增驾A2准驾车型:需持B1、B2二年以上,或持A1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二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4.增驾A1准驾车型:需持A3、B1二年以上、持B2三年以上,或持A2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5.增驾C6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C1、C2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且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文章来源互联网。石家庄驾校报名电话:0311-80801909!报名选驾校免费咨询,学车考驾照全程指导,通过石家庄学车网 选择石家庄驾校享团报优惠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