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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天不能随便开远光灯

石家庄学车整理2014-02-14

  雾霾天不能随便开远光灯

  一说起雾霾天,很多司机朋友都会有一个共同的反应:“开车要慢”。雾霾天能见度的降低给市民出行带来了很多困扰,行车安全也受影响。但除了开慢车之外,还有许多实用的驾车技巧。昨日,记者就雾霾天如何安全行车,采访了烟台市交警支队交通科副科长臧洪岩。

  雾霾天不能随意用远光灯

  “遇到雾霾天,减速慢行是最基本的常识。”臧洪岩介绍说,雾霾天应该第一时间打开雾灯,之后可打开近光灯、双闪灯,这样能加大车辆的警示作用,最起码对面的车能看到。“有部分驾驶员还不清楚,远光灯在雾霾天是不能随便用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规定:“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刹车尽量选择连续点刹

  警示灯光有学问,大雾天刹车也是讲究的。臧洪岩说:当情况不是特别紧急,刹车应采取连续点刹的方式。一是能安全地控制住车辆,二来也能给后面的车辆发出警示,为后车提供预判,防止发生追尾。

  但雾天在高速路则要避免“蜗牛爬”,否则会因速度过慢被后车追尾。臧洪岩介绍,若高速路上能见度太低,司机按照规定,应赶紧停车,车上的驾驶人员和乘车人员要尽快下车,到安全的地带;之后再按照规定,在150米以外,把反光标识或者单脚架、警示架设置好,并一定要赶快撤离到相对安全的地方,以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时速应控制在20公里内

  雾霾天车速到底如何控制?臧洪岩说,一般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100米时,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与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能见度小于100米大于50米时,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与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时速应控制在20公里以下。

  在能见度极低的浓雾中行车,不少驾驶员会觉得无法观察到道路周边情况,所以很容易对车辆所处位置、速度的判断产生偏差。这时,可寻找一些重复出现的物品作为参照物来行驶。比如高速公路的中央护栏或边护栏为参照物。

  此外,需要提醒的是,雾天能见度不高,盲目变道会使行车危险系数大大增加。正确的做法是:雾天选择在前方车辆的左后方或右后方位置行驶,一旦前方出现突发状况,前车采取措施时,可提前发现情况并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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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123号令实施后,关于驾照考试预约以及驾照考试有效期的相关内容都做了调整,相应的,市民也产生了很多疑问,本文就石家庄学车常见问题进行解答,以下就石家庄驾考预约及石家庄驾考有效期相关的学车常见问题进行说明。

  1、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期限有什么变化?

  答:科目一考试合格以后,车辆管理所将为学员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学员凭此证明参加科目二、科目三的训练和考试,原来规定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为2年。为使学员有更充足的时间参加驾驶培训和考试,123号令规定将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延长至3年。123号令实施后,本着从宽、便民原则,对2013年1月1日前已取得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2013年1月1日后仍然有效的,有效期由2年也调整为3年。

  2、学员预约考试次数有什么新规定?

  答:为督促驾校提高培训质量,合理利用考试资源,防止出现“以考代训”的现象,123号令规定:一是三个科目按顺序分别预约考试,每个科目预约后可以考试一次、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二是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各不得超过五次(即:各有十次考试机会)。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学员需要重新从科目一开始考试。三是科目一和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没有预约次数的限制。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必须在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考试不合格的,可以直接申请补考,之前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成绩有效。科目一考试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考试预约无次数限制,即可无限次考试。

  3、123号令实施前已经预约的考试次数是否计算?

  答:123号令实施前已经预约的考试次数不计算在五次预约限制次数中。123号令实施后,自2013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预约考试次数,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各有五次预约考试的机会。

  4、学员预约考试的方式有什么变化?

  答: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分为三个科目,每个科目考试前都需要提前预约。上海地区学员目前由驾校或教练代预约,驾校将学员的考试预约申请提交到车管所,然后车管所在所有预约申请中抽取除本批次参加考试的学员名单,反馈给驾校,由驾校或教练通知学员考试时间和地点。需要提醒的是,学员因故不能按照预约时间参加考试的,应当提前取消预约。对没有提前按规定取消预约的视为没有参加考试,考试不合格。

  5、123号令实施前已报名但未完成考试的学员按什么标准考试?

  答:123号令实施前已合格的考试成绩(包括桩考)仍然有效。2013年1月1日起,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全部按照新的考试内容和标准进行考试。对2013年1月1日之前通过科目二桩考、未完成科目二其他项目考试的,1月1日以后继续参加科目二考试时,可以不再参加桩考或倒车入库项目的考试。

  6、考试合格后什么时间可以领到驾驶证?

  答:申请人在科目三考试合格后,应当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车辆管理所在申请人参加领证宣誓仪式的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增加申请人领证前安全文明驾驶教育、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和宣誓环节,是为了新驾驶人养成文明礼让、安全守法驾驶意识和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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