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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科目三考试项目分类评判标准(一)

石家庄学车整理2013-10-17

1, 上车准备:上车准备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 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的,不合格;

② 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2, 起步:起步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 制动气压不足起步的,不合格;

② 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的,不合格;

③ 起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未侧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形的,不合格;

④ 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档(驻车档)的,不合格;

⑤ 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的,不合格;

⑥ 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的,扣10分;

⑦ 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的,扣10分;

⑧ 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的,扣5分;

⑨ 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的,扣5分;

⑩ 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的,扣5分;

⑾ 启动发动机前,不检查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的,扣5分。

3, 直线行驶:直线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 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直线运行的,不合格;

② 遇前车制动时,不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不合格;

③ 不适时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扣10分;

④ 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或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扣10分;

4,加减档位操作:加减档位操作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 未按指令平稳加、减档的,不合格;

② 车辆运行速度和档位不匹配的,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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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台风天尽量少出行 危险路段更要注意

  高速交警提醒,台风天气尽量减少出行,如果无法避免,高速交警也发布了安全行车指南,供大家参考。

  出行前的准备

  1.提前了解天气变化、道路信息等,做好出行线路规划。

  2.出发前必须检查车辆,尤其对灯光、制动、转向、轮胎、雨刮器等机件要检查到位。

  3.货运车辆出行前要将货物捆扎牢固,做好防风防雨措施;集装箱车辆要将箱体脚镇固定,防止箱体被大风吹落。

  车辆行驶中注意事项

  1.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要注意高速公路上大型跨线显示屏和交警巡逻车载电子显示屏的信息提醒。行车时严格控制车速,并与前方车辆保持平时两倍以上车距行驶。

  2.由于高速公路地势较高,周围环境较为空旷,风力一般要比普通公路要大,特别在高架桥、以及临山临崖路段更要注意横风对车辆的影响。

  3.行驶中要注意观察路面是否有被风刮倒路面的树枝、路牌和其他散落物等情况,同时,变更车道时要注意保持后车和相邻车道车辆距离,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变更车道。

  4.雨势较大时一定要利用车辆的灯光来警示其他车辆。如果雨势实在太大,能见度不足则应驶到服务区或在就近出口驶离高速公路,找安全地方停车避险。

  5.台风可能会带来强降雨,高速公路道路湿滑,轮胎与路面间的摩擦力减少,因此行驶中要控制好行车速度,保持必要安全车距,不要随意超车和变更车道,不要急踩刹车或猛打方向盘。尤其在道路积水时,车辆容易失控,一定要谨慎小心驾车。

  6.在积水路段尽量不要超车,不要跟前车太近。尤其是前车如果是大型车辆,进入积水路段激起的水花容易溅落到后方跟随车辆挡风玻璃上影响视线,导致出现瞬间“0能见度”,千万不要惊慌,不要急刹车甚至停车,防止后车追尾,要保持速度前行,一般短时间内挡风玻璃的水就会消除。

  紧急情况处置

  1.如果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抛锚或发生事故,应立即靠边停车,打开双跳灯、在后方150米放好安全警示牌,在做好安全警示措施后迅速报警,等待施救。

  2.如果受台风的影响,交通管理部门对部分高速公路路段实行交通管制时,请服从交警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有关人员的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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