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驾驶货车运输货物以养家糊口,广西德保男子何德志每次考驾照都耗时、耗神、耗财,但考了五次仍未通过,何德志认为自己为此付出了很多,却得不到回报,为泄愤,他酒后持石头打砸过往货车,最终受到了法律制裁。2013年7月23日,广西德保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这起寻衅滋事案,判处被告人何德志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经审理查明,2012年12月24日凌晨2时许,因驾照未考过,为泄愤,被告人何德志酒后在德保县马隘镇的公路边持石头砸向过往运矿货车,共有九辆运矿大货车被砸,其中六辆货车的挡风玻璃被砸坏。经德保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损坏的挡风玻璃价值7590元人民币。案发后,被告人何德志赔偿了被砸车辆的经济损失。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德志无视国家法律,酒后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被告人已赔偿其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