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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雾天气高速公路行车应该保持的距离

石家庄学车整理2013-09-29
  1、高速公路行车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200米时,必须开启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与同一车道行驶的前车必须保持15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2、高速公路行车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100米时,必须开启雾灯和近光灯、示宽灯、尾灯;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与同一车道行驶的前车必须保持10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3、高速公路行车能见度小于100米大于50米时,必须开启雾灯和近光灯、示宽灯、尾灯,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与同一车道行驶的前车必须保持5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4、高速公路行车能见度小于50米时,公安机关可依照规定采取局部或全部路段封闭高速公路的交通管制措施,实施高速公路交通管制后,除执行任务的警车和高速公路救援专用车辆外,其他机动车禁止驶入高速公路。

  5、如已进入高速公路,必须按规定开启雾灯和近光灯、示宽灯、尾灯,在保证安全的原则下,驶离雾区或就近驶入服务区休息,等待雾散后再行车。如果你的车未按国家标准安装雾灯,必须就近驶入紧急停车带或者路肩,尽量靠边停车,并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光灯,并在后方150米以外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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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车险勿入“全险”误区 应合理搭配险种

近期,有保险消费者向北京保监局反映,车辆在路上行驶时被飞来的石头砸坏了车窗玻璃,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却因未投保玻璃单独破碎险而遭到拒赔。消费者认为自己买车时明明投保了“全险”,但是并不能保障全部的风险,对此提出了质疑。

北京保监局提示广大消费者,所谓的“全险”在保险行业并不存在,仅仅是保险销售人员的不规范用语,既不代表投保了全部险种,也不等于保障了全部风险,建议消费者不要偏听偏信,并在投保时务必注意以下几项:

合理搭配险种

目前市场上的商业车险种类繁多,包括主险和附加险两大部分。其中,主险可以单独投保,一般包括车辆损失保险、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全车盗抢险等。

附加险不可单独投保,消费者在选择车辆损失险等主险的基础上才可附加投保,常见的附加险种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发动机涉水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等。

保险公司之所以设计种类繁多的附加险,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消费者多样化的保险需求。

看清保险合同内容

责任免除条款同保险责任条款一样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赔付保险金义务的条款。常见的免除条款列明的情形有驾驶人饮酒、无证驾驶、被保险车辆未按规定检验、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等。消费者投保时一定要充分关注责任免除条款,了解注意事项,尽量规避责任免除条款列明的情形发生。

审慎签字

消费者购买车险时需要本人在投保单上签字,法律上签字行为意味着消费者同意或认可保险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消费者往往对签字行为不够重视,普遍存在不阅读合同内容就盲目签字的现象,事后再提出对保险合同内容不认可,并主张保险公司未明确说明合同内容时,很难得到法律上的支持。

因此,北京保监局提示消费者投保时一定要审慎对待签字行为,了解并认可合同内容后再签字,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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