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学车网

考科三上车前的准备工作

石家庄学车整理2016-08-10

1、绕车检查

学员在接到“上车准备”口令后,先逆时针绕车一周,检查汽车外部和周围环境的安全,然后向考官报告情况,请求上车。在打开车门之前应观察后方的交通情况,以防后方有车或行人路过。如果没有绕车一周就打开了车门,那这一项会被判为不合格。

2、车内准备操作

调整座椅靠背时,身体要坐正,双手伸直搭在方向盘上,以手腕刚好能放在方向盘上为准。左脚搁在离合器上,右脚搁在刹车上,座椅的距离以左右脚将踏板踩到底还能弯曲为准。调整后视镜要能清楚地看得到后方的情况。最后系上安全带。检查手刹,空挡启动发动机,观察各仪表读数是否正常,开始起步。

石家庄驾校提醒:上车前不仅有评判而且这还是安全开车最重要的第一步,今后会影响我们的考试发挥。上车准备主要考核内容是学员在上车前、后的安全检查及座椅、后视镜调整等基本事项的掌握情况,还有就是培养大家养成行车前做好安全准备和检查的好习惯。

此文章由石家庄学车网www.0311xc.net发布,报名学车考驾照,了结石家庄驾校信息!





随机阅读

关于交通事故处理方法

  对于致人受伤(轻微伤除外)、死亡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如何处理?

  答: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此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报警后,迅速前往交通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检验鉴定,然后进行交通事故认定;各方当事人一致书面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公开进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当事人未申请调解的,或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或达成协议后一方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凡需要追究肇事人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怎么办?

  答: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对于致人伤亡、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对于造成人员伤亡、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提供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进行调查时,当事人应当如实陈述交通事故事实。受害方当事人还应当提供受害当事人的身份证明,病历、出院小结和发票原件等,事故发生前当事人连续三个月的收入证明,护理人员收入证明及相关财产损失和交通费发票等,受害人伤残等级评定结论;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受害方还需提供被抚养人及赡养人的相关材料。

相关阅读

0311-85100859

首页驾校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