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驾校学员没有通过科目三考试遂状告驾校,要求立即颁发驾驶证并赔偿其未能以驾驶员资格上岗期间的经济损失。近日,舒城县法院审理了该案,当庭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去年初,舒城人黄某到该县某驾校报名参加驾驶员培训,当年7月5日上午参加了科目三考试,结果首试没有通过,第二次考试亦未通过。但黄某认为,自己第二次考试通过了。
不久,看到其他同期学员顺利领到驾驶证,黄某十分气恼,认为驾校怠于为其办理,遂一纸诉状将驾校告上法庭,要求驾校给予其培训通过的B2驾驶证,并赔偿他因不能从事驾驶员工作而造成的误工损失费用54400元。
驾校则认为,因黄某不认可未通过科目三考试的结果,驾校为此至少两次带他到六安车管所咨询,得到的回复是黄某没有通过科目三考试。所以,由于原告技能不过关,未取得驾驶证,不是被告不代其领驾驶证。至于原告主张的5万余元损失,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其有5万余元损失。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十祸九快,无论是不是在高速公路上,超速都极有可能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以下是一组数据:如果你驾驶一辆时速100KM的小车,假设你身高170CM,从你眼睛发现情况,到大脑做出判断,再反映在刹车制动,生理上的反应时间是1.7S左右,而这时你的车辆已经前行了47.2M。40米的距离!会包含多少无可奈何的生命!
有交警曾经在限速70KM/H的路段查超速,有辆小车竟然跑了203KM/H。“看着照片,我们都说这个驾驶员迟早要报销,那是他的命,命在他的手中,别人无能为力。”
不要迷信“好车”,往往有些人迷信自己的车好,性能就好,但是生命面前是人人平等的,不管是曰本车还是欧洲车。
我国最高等级的高速公路限高速是120KM/H,这是写在安全法里的法定最高时速,这是有根据的,据国外资料,如果一辆时速超过160KM的小车发生爆胎事故,不管你是否系安全带,司乘人员的死亡率是100%!记住,不是50%,也不是99%,是100%!
敬告那些喜欢一上高速就把油门踩到底的司机朋友,祈祷你的轮胎安然无恙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