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驾校教练张某代收学员学车费,本应立即上交驾校为学员报名,张某却私用学费来还债。3年间,张某以代收学车费为由,共骗取13名学员学车费5万余元。近日,嘉定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并做出判决,张某因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张某因生意失败无力还债借了高利贷,2009年7月至2012年6月间,多次以驾校教练的身份谎称能为学员代办入学手续,收取学车费用。张某在接到“客源”后,往往先带他们体检,在体检时向学员收费,之后则以各种理由不安排学员上车学习。
被骗学员无奈之下只好打电话咨询该驾校,却被告知教练张某早已被驾校开除,而他们的报名记录也无法查到。学员们这才意识到被骗了,遂向公安机关报警。
案件审理过程中,张某辩解其所收取的学费是借款,其行为不是诈骗。
法院审理后认为,各被害人均为学车交给张某数额不等的学费,张某未为学员报名,而是用学费来还债,其行为构成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