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规定的要求,我国将建立起省、市、县三级权责一致的驾驶员培训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保护学车人的权利。交通部公路司副司长徐亚华2月26日在此间举行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宣贯会议上介绍说,新规定合理划分和规范了省、市、县三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驾驶员培训行政许可、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职能和权限,明确规定了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行使职权的条件、程序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在制度上保证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权利与责任的统一。
建立权责一致的管理工作机制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实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最大限度地保护学员的权利。他指出,新规定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的工作职权;对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明确提出应该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回复,这是一起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形,伤者刘先生可向人民法院选择性提起诉讼,既可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也可要求公交公司和私家车司机共同承担侵权责任,但二者只能选择一种。
乘客购票乘车,与公交公司之间便形成了一种客运合同关系。《合同法》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上述条款规定了公交公司负有保证乘客人身安全的合同义务,乘客刘先生完全可以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另外,《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本案同时符合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因此,乘客刘先生可依照《合同法》及《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选择一种对自己有利的案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