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在前方同道同向行驶的车辆称为超车。超车前应根据双方车辆的车速、车长及车型充分估计超车所需的时间和距离,超车应选择道路宽、路面平坦且两侧无障碍、视线良好,在交通法规允许的路段进行。欲超车时提前开启左转向指示灯,视情况向前车左侧接近、跟随。条件具备时,距离前车20-30m处鸣喇叭(夜间用断续灯光)示意,力图使前车发现,待确认前车让超后,与被超车保持足够的横向间距,从左侧加速稳妥超越。
超车是一种常见的交通现象,是指同一车道行驶的车辆,后车从左侧超越前车的行为。但是,超车易挡住驾车者的视线,形成盲区,极易因车辆与行人互相观察不周而造成交通事故。
那么怎样才能做到安全超车?这就有必要了解一下超车的一些基本常识。据专家测算,在超车时,对面来车的车速如果是50km/h,超车者也是50km/h,两车相距150m,那么仅需5.7s两车就要相会。也就是说,你必须在5.7s以内完成超车,否则,就有两车相撞的危险,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也就是说,超车时首先要充分考虑到与对面来车相会的可能及对方的速度,同时还要估计一下被超车辆当时的速度是多少,如果被超车辆速度较快,超车的速度势必要求更快,那么与对面车辆相会的安全距离就要更长。碰到这种情况,最好不要超车。
另外,需要强调的是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了四种不能超车的情形:
一是前面的车正在左转弯、调头或超车过程中的;
二是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是前车是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或工程救险车,为赶赴现场、抢险救灾、抢救生命和护卫重要警卫对象的;
四是在复杂的路段,如行经交叉路口、人行横道、铁路道口、窄桥、下陡坡时,或者遇风、雨、雪、雾天气,能见度在30m以内时不允许超车。
面对一桩桩悲惨的交通事故,痛定思痛,认真剖析,其中不乏是由于驾驶员的不良心理状态所酿成的,对此当引起高度注意。
一要谨防兴奋心理。有的驾驶员当遇到高兴事情的时候,情绪亢奋、得意忘形,注意力完全不在驾驶车辆上或盲目开快车,这很容易引发意外。
二要谨防好胜心理。有的驾驶员自恃驾车技术高超,开“英雄车”、“霸王车”,不但超速行驶,还见空就钻、见缝就挤、见慢就超。以这种心理开车,缺乏对环境准确判断和不能冷静处置情况,也易引发事故。
三要谨防冒险心理。有些路段的路标上明明写着“减速慢行”、“严禁超车”等警示语,可有的驾驶员却熟视无睹,依然我行我素,想怎么开就怎么开。这种冒险一旦变为“险情”,那就追悔莫及了。
四要谨防挫折心理。每个人在生活中都可能遇到不顺心的事情,一旦驾驶员所承受的这种心理压力超越了他所能承受的范围,就会出现思绪紊乱,精力分散,只会机械地、无意识地驾车,此时若遇到危险情况就很难避让了。
五要谨防猎奇心理。有的驾驶员由于猎奇和好玩,在驾驶车辆时也不注意安全,东瞅西看,甚至驾车驶离道路,这都是很危险的。
六要谨防紧张心理。驾驶员受外界影响或心理压力,致使精神骤然紧张,这往往会出现操作失误,使车辆失控,酿成大祸。
七要谨防优越心理。有的人自以为所驾驶的车辆的车型特殊、号牌特殊、车籍特殊等,便滋生了优越心理,将交通法规置之脑后,违章行驶,横冲直撞,甚至飙车,交通事故也就像魔影一样与他们结伴而行。
八要谨防厌倦心理。有的人开车时间较长,产生了厌倦心理,厌而生躁,躁而生事。尤其是当驾驶员带着抵触情绪上路时,遇事不冷静,不沉着,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总之,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是保证行车安全的重要环节。作为驾驶员必须要自觉地克服种种不良心理状态,以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