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日下午3时40分许,316国道樊城太平店镇小龙洲路段,一辆驾校教练车与一辆小车相撞。教练车上11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两人伤势较重。
28日下午6时许,记者赶到襄阳市一医院看到,受伤学员小种头上缠着纱布,正在打吊针。
小种说,他是襄阳振国驾校学员。当天下午3时许,驾校刘教练驾驶一辆皮卡车载着10名学员,从樊城出发沿316国道朝太平店镇方向行驶。在刘教练指导下,学员们逐个练车。
多名学员称,教练车经过太平店镇小龙洲路段时,刘教练亲自开车为学员们讲授要领。起步后不久与迎面而来的一辆黑色小车相撞,教练车侧翻,坐在车厢的6名学员被掀翻在路边,被车厢压伤。坐在驾驶室的刘教练和另外4名学员被撞伤。120救护车赶到后,将他们送往医院。
记者从医院了解到,10名受伤学员中,8人伤势较轻,均为轻微擦伤,另两人伤势相对较重,且都伤到头部。
学员们介绍,按照原计划,今日上午他们将参加科目三路考。突如其来的车祸让他们心有余悸。“有点后怕,考试都没信心了。”学员小王说。
28日晚7时许,襄阳振国驾校一名负责人赶到医院,垫付了6000多元医药费。“教练持A照,开了一辈子车,操作肯定没有问题。”这名负责人说,驾校将尽力为受伤学员治疗,并妥善安排考试。
目前,事故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1、驾驶机动车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能及时提供有效证件或者证明的。
2、未放置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经指出后驾驶人能按规定放置的。
3、未随车携带保险标志,但经现场调查证实机动车已投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
4、机动车驾驶人实习期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的。
5、机动车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物品的。
6、除高速公路行驶车辆、客运车辆外,驾驶车辆时拨打、接听电话,警告后立即改正的。
7、驾驶机动车辆超过道路限速值10公里以内的。
8、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脱落的。
9、机动车在车行道、人行道以外的地方停放,且未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的。
10、客车拆除后排座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