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公安部123、124号令已经实施一个多月,而新规特别优化了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项目,那科目二的通过率怎么样,又有什么注意事项和通过要领?
■ 考场标杆全部变黄线
2月5日10时许,记者来到省会一驾校。在科目二考场门口记者看到,三台考试车正在考场不同区域进行考试。
几名考官站在考试场内,紧盯着每辆车的路线。远处玻璃门内是主控区,有电脑监控和电视语音设备与考试车连接。考试车上只有考生一人,考生上车后,点击副驾驶前车载电脑的“考试”键即可开始考试,只需要按照考试车上的车载电脑发出的语音指令完成每一项操作就可以。
而在考试场地方面,根据新规要求,原来考场内悬挂的标杆已经全部去掉,变成了黄线,线内便是考试区域。
■ 部分考生认为比原来的科目二更简单
在候考区,几十名考生正站在屋子里,紧张地盯着位于前方的电子屏幕。电子屏上显示着下一位考生和需要做考试准备考生的名字、身份证号以及考试车辆。
虽然旁边就是座位,但大家似乎都没心思坐下。“快到我了,也不知道考试车好不好用。”一名考生一边同旁边的考生交流,一边跺着脚:“紧张死了。”
此时,一名考生从考试场走出来,几名候考生立即围了上去:“怎么样,过了没?”那名刚出来的考生则摇摇头:“两次都没倒进库里。”
10时10分许,一位考生兴致勃勃地从考试场冲了出来,乐得合不拢嘴:“我过了!”候考的考生则纷纷围了上去。
这位考生叫陈召辉,也是第一次参加科目二考试。他告诉记者,第一次卡在了倒车入库,第二次则顺利通过了。“我之前是按照标杆来练习的,后来标杆换成了标线,我练习了几天,觉得没那么难。”
同时陈召辉表示,科目二中的一些项目,比如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等调整到了路考,从某种角度来说,他认为科目二比原来的科目二考试“还简单”。
另一位女考生则告诉记者,她在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时由于太紧张导致车辆熄火停车了,无缘本次考试。“就是太紧张了,你们千万别学我。”这位考生开始现身说法。
■ 昨日该校通过率最高达55%
记者昨日从该驾校了解到,5日、6日,圣安驾校接连进行了两场科目二考试,都是新考生。5日考生有45人,15人通过,通过率33%。昨日共有47人参加,26人通过,通过率达到了55%。
“6号的通过率是我们驾校目前组织的科目二考试中最高的。”该驾校科目二负责人姬军海告诉记者,虽然与去年的通过率比起来稍微低一些,但也在正常范围。
姬军海说,没有通过的考生中,有70%以上“栽”在倒车入库和侧方停车上,主要是因为原来的标杆参照物变成了标线。“毕竟考生需要一段时间来适应。”
业内解析
■ 调整后的考试内容更贴近实际
据了解,原来规定小型汽车科目二训练项目共10项,考试其中的4项,必考项目为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3项,其他项目中随机选考1项。
“实践中反映,部分考试项目针对性不强,如通过连续障碍、通过单边桥等现实生活中已不常用。”姬军海说,而新驾考优化了考试项目,不仅简化了桩考考试线路,改为倒车入库,取消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要求。将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两个项目调整到路考中更加合理。此外,科目二还取消了通过连续障碍、通过单边桥等项目。
姬军海说,调整后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桩考、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5个项目,实际上是简化了。“而且,实际的停车场都是标线没有标杆,考试更贴近实际,这对考生实际操作有好处。”
通关秘籍
倒车入库——
掌握转动方向盘的时机
姬军海表示,倒车入库最主要的是拿捏好转动方向盘的时间。方向打早了容易压线,打晚了无法入库,特别是在车速过快的情况下,更容易失误;其次,车库变窄了,两侧车轮既不能离黄线太近,也不能太远。总结一下就是,倒车入库更多是在考查学员如何用眼、用后视镜,通过控制车速实现入库的能力,而一旦学员的车感养成了,一把就能完事。
侧方停车——
距离库边线30~50厘米更好入库
“学员们最常遇到的问题和倒车入库情况差不多,就是入库时右前轮压线、后车身出库、右后轮压线、停车后右侧车身和边线之间的距离大于或小于30厘米。而分析来分析去,依旧是转动方向时机的问题。”姬军海给大家传授一个小窍门:侧方停车前,抓紧有限时间调整好车身与库边线的距离,修正至30~50厘米最好,此时入库的成功概率很高。
直角转弯、曲线行驶——
右侧车身距转弯内角1米以上不易压线
对于直角转弯、曲线行驶,姬军海说,直角转弯其实相对来说很好过,保证右侧车身距转弯内角1米以上,就很不容易压线。
曲线行驶时车速不能太快,方向始终别打死,3.5米宽的“S”弯是很容易过的。要知道,这项考试科目其实难度降低了,不像之前要求的高挡进弯、低挡出弯。
汽车产销节节攀高,汽车保险也是水涨船高。每一位车主,都必须和汽车保险打交道。少到只买“交强险”,多到配备五花八门的“全险菜单”;简单到一个电话购买保险,复杂到几个月赔不了一个案子……于是,汽车保险便有了说不完的事。
大大小小的保险公司,多多少少的保险组合,让不少车主难以分辨,无所适从。面对保险推销人员的温柔攻势,有几大陷阱是你逃脱得了的?
陷阱之一:夸大保障,“全险”误导
当前,有不少保险公司为了“放大”自己公司车险险种的保障能力以吸引客户,往往在车险中属于不重要的方面给予全额保障,也就是所谓的“全额保险”。
陷阱之二:违法扣留,中饱私囊
一些保险代理人或假代理在拉到保单后,并不直接交给保险公司,而是伺机而动。如果车主不出险,保费就自己扣下了;如果车主出了险,轻险自己掏钱赔付了事,大险则想方设法骗公司,甚至一走了之。
陷阱之三:巧思“捆绑”,误导车主
一些汽车交易市场把责任险、防盗险和车损险捆绑起来作为基本险销售,或是诱导车主超额投保、重复投保赚取代理费。同时,一些车险代理人要么不给车主解释清楚,要么误导车主投保,使一些没有经验的车主买了不该买或可以不买的保险,如自燃险、货物险等。
温馨提示:其实,在车险种类中,只有属于交管部门强制性要求的“第三者责任险”是车主必须买的,车损险和防盗险等险种都是可供选择的险种。
陷阱之四:故抛诱饵,昧心骗“费”
对于一些车险险种来说,并不是保得多就会赔得多,但是有一些车险代理者在代理推销车险业务时,往往会抛出“保得多就会赔得多”的诱饵误导投保者,本来这个险种投保500元就够了,而由于保险代理者的任意“夸大”,让投保人投入1000元的保险金额。
温馨提示:保险法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投保人多投几份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保险公司赔多少完全根据汽车出险的实际情况而定,并不会因为保得多就赔得多。
陷阱之五:身兼数职,暗中牟利
当购车者在为车辆投保时,有时会发现,为自己办理保险的人员身兼数职,他们既负责拉拢客户,同时又是定损员,并且服务还非常好。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此时车辆投保者已经上了“贼船”,并已被这个保险人利用。
陷阱之六:以“假”冒真,阴谋“图财”
当前,一些假代理使用的保单和发票乍看起来,与正规保险公司无异。因此,消费者在拿到保险单证时要认真核对,看看单证第三联是否采用了白色无碳复写纸印制,并加印浅褐色防伪底纹,其左上角是否印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字样,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某省(市、自治区)销售”字样。如果没有,应拒绝签字。
陷阱之七:定“点”维修,“代”为理赔
一些保险公司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为了业务的持续拓展,会授权一部分4S店、修理厂代其查勘现场,做拍照、取证、定损的工作,同时也可为其减少保险理赔程序,方便车主理赔。但是,由于自己定损自己修,不排除有维修厂在定损时为了牟取私利而扩大事故情况、虚报车辆损失,使得定损费用高于真实的车辆维修费用,这样维修厂就可以从中赚取高额的差价。对于车主来说,不规范的“代理赔”虽然可以节省理赔时间,但也存在一定风险,如果保险公司审核严格,要求其提供现场证明,而对于当时未做任何善后事宜的消费者来说,赔款很可能会泡汤。
温馨提示:车主因定损价格存在纠纷,自行将车辆维修,而使得无法重新核损,这时很难会有保险公司对此赔付的。车辆出险后,如果保险公司的定损价格与车主后期询问的价格有出入,且双方对此无法达成一致,车主可让保险公司与修理厂协商处理,或按照保险公司原先的定损价格,由保险公司推荐到相应的修理厂维修。不过,为了避免在索赔当时出现分歧,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双方最好能以书面的方式说明细节,可事先约定一次性的评估条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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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阱之一:夸大保障,“全险”误导
当前,有不少保险公司为了“放大”自己公司车险险种的保障能力以吸引客户,往往在车险中属于不重要的方面给予全额保障,也就是所谓的“全额保险”。
陷阱之二:违法扣留,中饱私囊
一些保险代理人或假代理在拉到保单后,并不直接交给保险公司,而是伺机而动。如果车主不出险,保费就自己扣下了;如果车主出了险,轻险自己掏钱赔付了事,大险则想方设法骗公司,甚至一走了之。
陷阱之三:巧思“捆绑”,误导车主
一些汽车交易市场把责任险、防盗险和车损险捆绑起来作为基本险销售,或是诱导车主超额投保、重复投保赚取代理费。同时,一些车险代理人要么不给车主解释清楚,要么误导车主投保,使一些没有经验的车主买了不该买或可以不买的保险,如自燃险、货物险等。
温馨提示:其实,在车险种类中,只有属于交管部门强制性要求的“第三者责任险”是车主必须买的,车损险和防盗险等险种都是可供选择的险种。
陷阱之四:故抛诱饵,昧心骗“费”
对于一些车险险种来说,并不是保得多就会赔得多,但是有一些车险代理者在代理推销车险业务时,往往会抛出“保得多就会赔得多”的诱饵误导投保者,本来这个险种投保500元就够了,而由于保险代理者的任意“夸大”,让投保人投入1000元的保险金额。
温馨提示:保险法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投保人多投几份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保险公司赔多少完全根据汽车出险的实际情况而定,并不会因为保得多就赔得多。
陷阱之五:身兼数职,暗中牟利
当购车者在为车辆投保时,有时会发现,为自己办理保险的人员身兼数职,他们既负责拉拢客户,同时又是定损员,并且服务还非常好。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此时车辆投保者已经上了“贼船”,并已被这个保险人利用。
陷阱之六:以“假”冒真,阴谋“图财”
当前,一些假代理使用的保单和发票乍看起来,与正规保险公司无异。因此,消费者在拿到保险单证时要认真核对,看看单证第三联是否采用了白色无碳复写纸印制,并加印浅褐色防伪底纹,其左上角是否印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字样,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某省(市、自治区)销售”字样。如果没有,应拒绝签字。
陷阱之七:定“点”维修,“代”为理赔
一些保险公司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为了业务的持续拓展,会授权一部分4S店、修理厂代其查勘现场,做拍照、取证、定损的工作,同时也可为其减少保险理赔程序,方便车主理赔。但是,由于自己定损自己修,不排除有维修厂在定损时为了牟取私利而扩大事故情况、虚报车辆损失,使得定损费用高于真实的车辆维修费用,这样维修厂就可以从中赚取高额的差价。对于车主来说,不规范的“代理赔”虽然可以节省理赔时间,但也存在一定风险,如果保险公司审核严格,要求其提供现场证明,而对于当时未做任何善后事宜的消费者来说,赔款很可能会泡汤。
温馨提示:车主因定损价格存在纠纷,自行将车辆维修,而使得无法重新核损,这时很难会有保险公司对此赔付的。车辆出险后,如果保险公司的定损价格与车主后期询问的价格有出入,且双方对此无法达成一致,车主可让保险公司与修理厂协商处理,或按照保险公司原先的定损价格,由保险公司推荐到相应的修理厂维修。不过,为了避免在索赔当时出现分歧,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双方最好能以书面的方式说明细节,可事先约定一次性的评估条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