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个驾驶证要5000多元,你如何抉择?
2013年,与号称“史上最严”新交规相伴,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与新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正式实施。突出实用性,强调意识养成,新《大纲》在驾驶培训与考试方面进行了变革,同时也产生了引人关注的低通过率。
而与低通过率相伴的,还有驾校不断走高的培训费。笔者近日在省会石家庄走访发现,部分驾校一年内培训费已上涨100%,驾照培训费超5000元的比比皆是。
C1本培训费5600元,驾校称课时增多是主因
1月14日上午,雾霾笼罩下的省会寒气逼人。位于石家庄市高新区天山大街东侧的足利驾校大厅内略显冷清,除了工作人员,这里见不到几个前来咨询报名的。
笔者在桌上贴着的一张收费标准单上看到,小型客车准驾车型C1和C2的收费均为5800元。“现在优惠200元,本市户口5600元,外地户口得6200元。”工作人员介绍说。“为什么涨价啊?”“按照新的考试大纲要求,我们已经对场地进行改造,还安装了IC卡计时系统,这些都会增加成本,而最大的成本是课时的增加。”工作人员解释说,课时从以前的20个增加到现在的86个,仅科目一理论课就达31个课时。“课时多了,各种支出增加,收费自然水涨船高。”
笔者了解到,这家驾校从去年10月13日开始实行新的收费标准,在此之前,C1本的培训费为3200元。
笔者来到位于西二环与槐安西路交叉口的河北中通驾驶员培训学校,业务主办吴丽给笔者拿出一份学校的收费标准,C1本为本地户口标价5380元,外地户口6380元。“成本一直在增加,价格都是随着成本走,过了年没准还得涨呢。”吴丽说,去年7月份,该校C1本还只收1800元,10月份调整一次,元旦开始又上调一次。
笔者走访中发现,省会很多驾校C1本培训费都超过了5000元,不少是借新交规施行之机进行涨价。
即便如此,一些驾校却表示利润更低了。“现在学车的人很少,通过率又低,没通过的人都得补考,这些积压的学员也增加了成本,利润甚至还不如涨价前。”吴丽说。
培训者期望公布成本,钱要交得明明白白
对于两三千元的上涨幅度以及驾校方面的解释,不少消费者表示怀疑。“一个证儿5600元,成本再高也不至于涨这么多吧!”1月14日上午,正在足利驾校大厅查看资料的刘先生表示。
驾校的成本究竟增加了多少?根据驾校给出的课时增多、设施改造等涨价原因,有细心的市民表示,31节理论课的成本主要是教师工资,成本增加不会太大,其他支出也不至于让每个学员多交两三千元。“驾校成本增加了多少,利润究竟是高了还是低了,都是对方单方面说了算,我们只是稀里糊涂交钱,为什么不能让他们公布成本?”市民张兴超认为,驾校涨价没有举行听证、没有公示环节,存在趁机串通涨价的嫌疑。
驾校培训费要不要进行备案?对消费者质疑的串通涨价,有没有相关部门进行监管?
1月15日,笔者致电省物价局,相关人士表示,省政府于2009年发文称,驾校市场已具备市场调节的竞争条件,驾校培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由驾校自主制定收费标准。“对于由市场形成的价格,物价部门主要监管其行为。如果驾校涉嫌串通涨价、价格联盟等违法行为,且证据确凿,物价部门查实后依法进行查处。”该负责人表示,新交规出台以后,省物价局已经关注到一些群众对于驾校培训费上涨的反映,并已着手对相关情况进行调研。
石家庄市运管处驾驶员培训管理科刘姓负责人表示,目前,石家庄共有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正规驾校61所,其中市区26所。“我们对这些驾校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过价格问题不在我们监管范围之内。”
有消费者指出,昆明市发改委要求该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中C1驾照最高限价为4685元。
对此,河北经贸大学商学院教授忻红认为,省会驾校培训费虽然放开,但也应由有关部门来进行约束。“驾校就这么多,不排除垄断的因素,因此存在哄抬物价的可能。”忻红还表示,驾校应该公布其成本,让消费 者明明白白消费。
到底是按侵权赔还是按消法赔,这场官司有点说头
驾校学员算不算消费者,赔偿相差一倍多
我们曾经说过一个法律问题,叫“竞合”,意指同一个事件可以用不同法律关系来打,最后产生不同结果。最近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小燕手里就有这么个案子。
两个年轻人在学车过程中遭遇车祸受了伤,那驾校到底是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呢,还是应该作为经营者来赔偿消费者呢。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赔偿金额算下来,一个是各赔20多万元,一个是
各赔50多万元。相差那么大,双方当然要打官司了。
练开着教练车出车祸
车上俩学员很受伤
去年2月16日,杭州某驾校教练带学员出车时发生车祸。
教练车一头撞上了驾校旁边4S店刚刚驶出的一辆新车,当时教练车由教练驾驶。后来经交警认定,造成车祸的原因,教练车拐弯没有让直行;4S店新车,限速路上超速。所以,同等责任。
但是,这一撞,最受伤的是教练车上的两名学员,男学员,锁骨肋骨骨折,女学员盆骨和肋骨骨折。后经鉴定为十级伤残。
但是,按什么法律关系来定义,应该怎么赔偿,双方协商不了、一拖再拖,不得不打起官司。
争议焦点:
学员到底是不是消费者
两学员把驾校告上了法庭,前几天滨江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驾校认为,这类事故应该算侵权之诉,赔偿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侵权赔偿。
赔偿项目包括: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补偿金、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这样算下来,每人需要赔偿20余万元。
但是学员方面,魏小燕律师的主张是按照消法来打“违约之诉”。学员和驾校之间是教育培训合同关系,学员都受伤了,当然是驾校违约了,连基本安全保障义务都没尽到。
适用法律不同,赔偿项目也有很大变化,“消法”多了一项“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的赔偿。而且“残疾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也不一样。
根据受害者伤残等级,“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按当地年人均消费支出的六倍至二十倍计算,“残疾补偿金”按六至十五倍计算。
这样一来,每个学员需要赔偿50多万元。
学员学车中出事故
都由教练和驾校负责
目前交通事故官司用消法来打还是用侵权法来打,在司法界是有争议的,各法院也有不同判法,而且相当部分是调解结案。
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交通事故都可以用“消法”来打,前提是受害方是不是属于消费者。
就像这个案子,魏小燕律师拿出了两个文本,一个是“浙江省机动车驾校培训合同(示范文本)”,合同开头就写“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有一个是“杭州市机动车驾驶
培训管理条例”,里面说到“培训机构的招生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就此,魏小燕说,这不是很明确吗,学员就应该是“消费者”。
法庭没有当庭判决。
不过这类案子中有一个法理倒是很确定的:学员在学车过程中,所有产生的违章或事故,由教练与驾校负责,与学员没有关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0条规定,学员在学习驾驶时,必须有教练员陪同,与驾驶无关的人员不得上车,如果学员在学习驾驶时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了交通事故,都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2010年有一个蛮轰动的案子,一个学员在学车时操作不当,教练车撞倒围墙压死过路小学生。最后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事发时未随车指导的教练有期徒刑一年,教练所在公司与家属赔偿74.8万元。
若按不同的法律关系打官司,赔偿金额算下来,一个是各赔20多万元,一个是各赔5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