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法规可能变"罚规"。《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规定(草案)》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乘车人违反道路交通规定的行为处5元至50元罚款的标准;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行为设定了20元至200元的罚款……包括的细则有:机动车停车未在规定地点停放的,处100元罚款;路边停车机动车驾驶人离车的,处100元罚款;摩托车后座乘坐不满12周岁未成年人的,罚款50元等数十条罚款细则,交通执法者认为惟有重罚才能以儆效尤。由此,交通法规可能变"罚规"。
海南人对摩托车的热爱是异乎寻常的。因为琼岛地处热带,公共交通不完善,骑自行车太热,摩托车就成为最佳代步工具。交通法规可能变"罚规",在相关的处罚规定中,摩托车后座乘坐不满12周岁的儿童是否该罚款成争论的焦点,支持方认为,摩托车已成为交通事故"头号杀手"。人们说,汽车是"铁包肉",摩托车是"肉包铁",这形象地描述了摩托车的脆弱和危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非死即伤,所以摩托车乘坐不满12周岁的儿童该罚,而且该重罚。
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律师廖晖作为反对方表示:该规定不适应时代的发展和需要,因为目前摩托车对市民的出行非常重要,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买汽车。交通法规可能变"罚规",且摩托车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就是接送小孩上学,如果该条款实施,就会对市民的生活造成很大影响,并且在实践中很难完全实施,这样就会损害法律的权威和公信力。
交通法规可能变"罚规",虽然在立法听证会上,"罚"字成了主旋律,但记者在采访近50名市民后,发现:绝大多数市民认为出台处罚规定主要是以罚代管,并对此表示不能接受。
很多市民认为交通法规可能变"罚规",不切合实际。在考虑处罚的幅度上,应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考虑到海南人均收入的水平。据海南经济报报道,海南平均每人月总收入654.38元,比全国平均866.92元低200多元;海南平均每人月可支配收入605.33元,比全国平均800元低了近200元。
据介绍,《行政处罚法》第27条第二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7条第二款均明确规定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产生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交通法规可能变"罚规"?具体到道路安全违法行为,违章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不应处罚,而是指出违法之处给予口头警告便予放行。交通法规可能变"罚规"这一原则表明了:罚款不是目的,真正的目的其实是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导读:昨日,福州的林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在去年12月份参加了驾照培训的科目一考试,之后由于一些原因,她到今年9月份才准备考科目二,但驾校教练要她再交1000元钱。对此,林女士的教练说,林女士科目二考试拖了9个月才准备考,给他造成了很多损失,为此,他才提出加钱。
我们就此事联系了福州一家驾校的负责人,他认为,教练的行为的确违规,违反合同。
学员遭遇:要考试就要补交1000元“差价”
昨日,林女士说,去年11月份左右,她在福州畅源汽车培训驾校(以下简称畅源驾校)报名,学车费是4200元,一个月后,教练就安排她参加了科目一考试。到了今年上半年,由于要开店,她在练了几次车后就向教练请假。
“当时我说要请假,教练也没说不行。”林女士说,到了今年夏天,她又去练车了。在练了三四次车后,教练说要帮她报名参加科目二考试。不料,因生 病要动手术,她又跟教练请假。一个多月后,林女士联系教练要参加考试,但教练说,如果要参加考试,必须要加1000元钱,理由是现在学车费用上涨太多了, 要补一点差价。
林女士说,虽然目前学车费用涨了很多,但她是和驾校签了合同的,教练有什么理由要她去补这个差价呢?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了林女士的教练陈教练。陈教练说,学员参加了科目一考试就占了一个名额,而他手中的名额是固定的。一般学员在科目一考试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就能毕业了,而林女士由于自身原因占了一个名额长达半年多,这让他无法收新学员,给他造成了损失。
“即使加1000元钱,她的学车费也只有五千多元,与目前的学车费相比,这个价格不算高。”陈教练说,眼下驾考培训也增加了新项目,与去年年底时相比,他要多花时间教学员,并且学员练车的油耗也增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