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没考完如何申请变更考试地》由石家庄学车网小编2024年1月31号整理。考生还没有取得驾驶证工作变动却要去外地这可怎么办?可以在外地城市继续参加驾考吗?答案是:可以!如何申请变更考试地呢?依据相关规定: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型牵引挂车驾驶证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居住地发生变更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在现居住地预约其他科目考试。申请变更考试地不得超过三次。一、适用范围;1.适用于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为C类)业务。(不包括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的)2.申请人在原考试地通过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的,由本人在现居住地车管所申请办理变更考试地业务,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二、办理流程;1.变更考试地业务需本人办理,不可代办。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型牵引挂车驾驶证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居住地发生变更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在现居住地预约其他科目考试。申请变更考试地不得超过三次。 2、申请人在原考试地通过科目一考试合格后,由本人向现居住地地车管所申请办理其他科目的变更考试地业务。3、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以转出地车管所核发时间为准。业务受理后,应当告知申请人到互联网服务平台预约考试。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在转入地和转出地预约考试总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申请人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后,由转入地车管所制证归档。文章来源互联网。石家庄驾校报名电话:0311-80801909!报名选驾校免费咨询,学车考驾照全程指导,通过石家庄学车网 选择石家庄驾校享团报优惠价格!
2013年1月1日驾考新规实施后,驾驶员科目二考试为提高小型汽车考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优化了科目二考试项目。评判标准改为记分制,现行的科目二考试的评判标准只有“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形。
考试项目
小型汽车考试项目改为“10选4”:
- 小型汽车C1手动档必考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1个抽考项目
- 小型汽车C2自动挡必考项目:桩考、侧方停车,2个抽考项目
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详解
【科目二考试项目一:桩考】(C1/C2必考项目)
学员在设有考试桩位、标线的场地内,按照规定的行使线路完成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主要考察学员对车辆后视镜的使用能力以及对车辆周围空间位置的判断能力。
科目二考试应当先进行桩考。桩考未出现扣分情形的,补考或者重新预约考试时可以不再进行桩考。
合格标准:
- 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不合格;
- 碰擦桩杆,不合格;
- 车身出线,不合格;
- 移库不入,不合格;
- 中途停车两次,不合格;
- 发动机熄灭,不合格;
- 停车后使车轮转动,不合格;
- 将头伸出驾驶室探视,不合格。
【科目二考试项目二: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C1必考项目)
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要求学员在≥10%坡度、≥30米坡长的坡道上的固定位置停车,主要考察学员对加速踩板、驻车制动器和离合器踩板的协调技能的掌握。
合格标准:
- 车辆启动后,车身后溜30厘米且不超过50厘米,扣20分;
- 坡道熄火,扣20分;
- 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杆或者摩托车前轴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不超出50厘米,扣20分;
- 车辆停止后,车身距离路边缘线30厘米以上,扣20分;
- 车辆启动后,车身后溜50厘米,不合格;
- 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杆或者摩托车前轴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超出50厘米,不合格;
- 车辆停止后,60秒内未启动车辆,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