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驾考新政 8月起汽车类由350元提至520元
石家庄学车网5月26日讯 摘要:近日,小编获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公安厅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对我省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进行了重新核定,新的标准从2014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3年。学员在不补考的情况下要拿到驾驶证,考试费共需缴520元。
按照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要求,鉴于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内容增加,考试方式改变,考试成本增加的实际,为保证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的正常进行,结合考试成本监审结果、考试人经济承受能力和部分省市收费水平等情况,相关部门研究决定重新核定我省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
新的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为:汽车类考试费每人次520元。其中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一)每人次60元,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二)每人次300元,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三)每人次160元。
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考试费每人次260元。其中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一)每人次60元,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二)每人次120元,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三)每人次80元。
如果有增驾考试,按所增驾车型规定的考试科目收取相应考试费。同时,以上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免费补考一次。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因科目二、科目三补考仍不合格,按规定重新申请考试的,考试费按相应科目收费标准的80%收取。该标准从2014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限3年。
小编了解到,目前我省执行的是2005年制定的收费标准,为汽车类考试费每人次350元,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考试费每人次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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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已启用新版驾驶培训协议。协议规定:学员学满学时而考试不过关、需继续学车的,驾校将收取复训费,标准为90元-120元/小时。
此前有驾校学员反映,考完理论考试后,迟迟不能上车训练,从而延误后续学车环节。新版驾驶培训协议,对学员什么时候可以上车培训进行了专项约定,各驾校须根据自身培训能力和规模,在协议上写明学员在通过理论考试后,上车练习的具体时间。
据介绍,目前学员学车的培训时间总计为78个学时。按照新规,完成学时培训后,学员仍没有考试过关、需在驾校继续培训的,驾校将按照小时收取复训费,标准为90元-120元/小时,具体数额将参照该标准由驾校与学员自行协商。
另外,在驾校正常运转情况下,学员报名注册后3年内没有完成培训的,驾校不退还学费。但若是驾校方面原因,例如经营不善倒闭或无法正常培训,造成学员3年培训期过期的,驾校不但要退还学费,还需支付20%的违约金。
市驾驶培训专委会提醒,对于已签订旧版培训协议、正在学车的学员,仍按旧版协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