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012年6月,张某准备考取驾驶执照,经朋友介绍在当地一家驾校报名参加培训。由于学员过多,报名当年张某始终没能参加考试。今年国家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做了修改,考试难度加大,学费上涨。前不久,驾校通知张某补交学费差额后才可以参加考试。张某认为学费的数额是报名时双方约定好的,不同意补交。为此,双方各执一词,没有达成一致。
【分析】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本案中,张某所在的驾校是因为学员过多考试排不开,导致张某在调价后才被通知考试。因此,驾校的行为属于“逾期交付标的物的”性质,按照上述《合同法》的规定,应按原价格执行。所以,张某所在驾校的观点不成立。
随机阅读关于副驾驶座的安全问题
关于副驾驶座的安全问题,许多人都没有注意,也不会注意,其实副驾驶座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随便坐的,这里要讲的是副驾驶座的安全问题:
在高速公路上,车辆通行速度快,一旦发生事故,副驾驶座也是受威胁最大的部位,
所以孕妇和孩子这类特殊乘客,最不适合坐在副驾的位子上。
对于孕妇来说,由于体形的关系,坐上副驾驶座上通常都不会系上安全带。高速行车,一旦发生事故,安全带对保障生命安全来说很重要。相对来说,坐在后排,受到的威胁要小很多。
婴幼儿,由于安全气囊是按成人的身高设计的,一旦出现意外,安全气囊保护的是成人的胸部,如果这时怀抱婴儿,婴儿的面部很可能埋在打开的安全气囊中,容易使婴儿窒息,或者被安全气囊撞成重伤。
少儿,但调皮好动的孩子。好动是孩子的天性,开车途中,来自副驾驶座上孩子的任何一次调皮干扰,都有可能影响驾驶员的正常驾驶,这类情况此前已出现过多次,之前有次事故中,正是由于副驾驶座上的孩子干扰,导致车子失控,冲出高速公路,车毁人伤。
到这里我想大家都应该了解到,副驾驶座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随便坐的,一定要结合实际,注意安全,确保在过程中减少隐患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