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天开车应该顾及路人的感觉。 春节将至,每一个人都盼望着能够平安回家,行车安全问题被一再提及。不少市民认为,车能车技固然重要,但相比之下车德更为重要,因为车手的驾车行为好坏与否直接影响行车安全,很多看似小节的问题其实关系着交通。 调查:车德缺失令人反感 乱按喇叭、抢道占道、开车打手机、雨天不减速溅人一身泥水……在很多市民眼中,车手开车时的不当行为可真不少。近日,记者就“你最深恶痛绝的无车德行为是什么”这一问题,采访了一些平常步行或搭乘公交车上下班的“无车族”,他们的看法和遭遇颇具代表性。 无车德行为一:乱按喇叭 “我最讨厌车手乱按喇叭,特别是那种明知道前面过不去还是要一直按的。”家住望州路的蓝小姐说,尽管南宁市区内禁鸣喇叭,可是不少车手很不自觉,动不动就按喇叭,制造噪音,因此乱按喇叭应属无车德行为之一。 蓝小姐说几乎每天在路上都会碰到此类事情。前两天,她打车经过新华街与共和路的路口时,因为是丁字路口,当时又下着雨,路上很堵,左转弯的车难以前行,于是的士司机便跟着前一辆车停下来,等待车辆减少了再通行,可后面的一辆私家车一直在按喇叭催促,让她又心烦又生气。 无车德行为二:开车打手机 “一边开车一边打手机很容易分散注意力,一不小心就会出事故,多危险啊,害人害己。”在王府井上班的陆璇小姐认为开车打手机很缺德。她说,上下班路过新民路、七星路等路段时,经常看到有司机一边开车一边打电话,有的甚至造成交通堵塞。 1月29日下午5时,记者在东葛路与葛村路的路口停留,发现在短短的10分钟内,就有6位车手一边开车一边打手提电话,其中一位女司机因为专心听电话,绿灯亮很久之后车子才缓缓起步,引来后面车手的不满,频闪车灯以示提醒。 无车德行为三:开斗气车 开霸王车、开斗气车、强行超车、仗“车”欺人……这类无车德行为在采访中被提到最多,很多受访者认为这些行为导致了交通不畅。 南宁竹园路1号的张女士告诉记者,她曾看到过两辆车在主干道上相互斗车的场面,很气愤。当时她在南湖桥头上了一辆公交车,车到下一个站点时,突然车速变得很慢,半天都动不了,很多乘客都伸头向前面张望。这时她才发现有一辆白色的私家车在跟公交车“较劲”,故意开得很慢堵住公交车进站。公交司机嘴里骂骂咧咧的,随后也超车去堵那辆车。这一大一小两辆车就在民族大道上相互你堵我、我逼你,后面的众多车辆也跟着受罪,堵了一大片。“都说礼让三先,人与人之间应该谦让,开车更应该谦让,如果司机都像他们那样开车,交通岂不是全乱套了吗!” 无车德行为四:野蛮驾驶 斑马线上车不让行人、抢道超车、明知前方堵车却仍然强行见缝插针等野蛮驾驶行为,被列为最没有车德的行为。 某小区的黄女士认为“现在很多车手没素质”,她经常到白苍岭菜市买菜,每次过马路都没有安全感,车子很多,司机就是看到准备过人行横道的老人、小孩也不减速,照样开得飞快,“感觉真是呼啸而过”,很容易发生事故。 南宁出租车随意停车搭客现象也是市民投诉较多的问题之一。不少受访者告诉记者,出租车司机为了做生意,没有一点安全意识,只要看到有客人招手,不管三七二十一便踩刹车,在马路上或路口都敢随意上客、下客,险象环生,有关部门应出台有效措施进行治理。 无车德行为五:雨天溅人一身泥水 下雨天路面湿滑,开车更应小心行驶、放慢车速,但不少市民都有被身旁疾驶而过的车辆溅湿的经历,下雨天开车不减速,导致雨水溅湿路人的行为也被列为最无车德的行为。 1月28日晚上7时许,记者在广园路看到,由于连日阴雨不断,雨势加大,人行过道路面积了不少水,一些打着伞准备过马路的行人小心翼翼地避让着,但过往的不少出租车、小汽车拐弯经过时根本不减速,照样疾驰而过,好几个行人因避让不及而“中招”,被飞溅起来的泥水弄湿了。 建议:适度公示无车德行为 如何改善车手车德缺失现象?对于这个问题,很多车手都深有感触。 南宁多家企业的营销顾问刘建恒认为,车德缺失对行车安全肯定有影响,违规违法的驾驶行为会被处罚,但无车德行为却遭遇法律监管空白,要改善该现象非一日之功。他建议,现在许多路段都有摄像头,如果相关部门可以将拍摄到的无车德驾驶行为在网上适度公示,让大众评说,会产生较大的影响,这对车德不佳的司机应当会有适度警示效果。 广西某装饰企业总经理谢嘉认为,车德好坏,不仅关系到司机自身的安全,也牵涉到其他人的安全。很多车手有开车“陋习”,也许他都没有意识到这些陋习会有安全隐患,因此,关键还在于提高司机的意识,比如可以将车德教育纳入驾校课程,让车手从学车初时就有文明行车的良好意识。 “这只能靠自觉了,先律己再律人。”有多年驾龄的车友杜先生说,提高车德最主要是从自身做起,如果一味指责他人没车德,很容易造成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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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公司状告保险公司索赔26.5万元
一审认定“超载”可拒赔 此案昨二审
一辆严重超载的送水车撞上路边停放的绿化工程车,导致送水车上两人当场死亡。当送水车所属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却以“超载”是免赔条款为由,拒绝理赔。为此,事故车辆所属公司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索赔26.5万元。昨日,这起保险拒赔引发的官司,在深圳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
超载车事故后被拒赔
2011 年6月18日10时55分,在南坪快速路东行龙景立交桥路段,一辆车牌为粤BPA889、满载矿泉水瓶的中型人货车撞上一辆停放着的绿化工程车,导致人货车上两人当场死亡。据现场绿化工人介绍,被追尾的是进行南坪快速绿化提升工程的绿化工程车粤T19271,当时工程车停在快车道上,司机在距离工程车50 米处摆放了警戒墩。
车祸发生后,送水车所在的梧桐泉公司向投保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理赔。但太平洋保险认为,送水车司机柏某没有按规定规范安全驾驶机动车,当时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这属于免责情形,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为此,梧桐泉公司将太平洋保险告上法庭,索赔26.5万元保险费。
一审认定“超载”可拒赔
福田区法院一审认为,在本案中,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事故为粤BPA889送水车司机柏某没有按规定规范安全驾驶机动车,当时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是导致事故的一方面过错。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和超载,均系导致事故的共同原因,且相互依存。
双方的保险合同约定,保险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机动车装载的规定所导致的机动车损失,导致的人身伤亡,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因此,保险公司发出拒赔通知书,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该院遂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梧桐泉公司的诉讼请求。梧桐泉公司不服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