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驾照各科目考试,根据市车管所科目一考试“提示语”和对各个科目考试的要求,请学员在考试时务必注意和遵守。
科目一考试考试流程:
1、学员在领取科目一考试受理凭证后,先核对受理凭证上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照片、准驾车型)是否与本人相符,无误后按受理凭证上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到车管所考场参加考试。
2、到车管所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考试受理凭证和学员候考证在科目一考试室外排队依次进入考场。
3、进入考场时,先将身份证原件及受理凭证交给考官登录确认后,按计算机安排的座位号入座。入座后输入本人考试受理凭证流水号,按“确定”显示本人资料无误后再按“进入”进入考试,做完上一道题再点击下一道题。考试共计100道题,时间为45分钟,C照科目一90分合格。
4、在考试过程中,改题按“选题”输入所需更改的题号,按“确定”后直接在屏幕上更改。结束考试按“结束”并再次根据屏幕中央的提示,按“结束考试”,看见分数后按“返回”退出考试。
5、考试结束,学员到“出口”处凭“考试受理凭证”打印考试成绩表及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并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成绩表》科目一考试“被考人签名”栏签名,填写“考试当天的时间”,考场后将技能证明和成绩表交给学校领队,切勿遗失。
6、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和维护考场秩序,严禁将考试书籍和个人随身携带的物品(包括手机、手提包)带入考场,禁止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保持肃静。否则,被车管所注销成绩或学籍,责任自负。
科目二考试要求:
学员除按科目一考试的有关要求执行外,在考试时务必关闭手机,禁止在场内随意走动,考试完毕迅速离开考场。
科目三考试要求:
学员除按科目二考试的有关要求执行外,在考试时,车上待考学员,应遵守考试规定,不得干扰和影响正在考试的学员。
特别提示:请大家在考试通过后签名时务必书写工整,使用正楷字正确书写,避免因为签名错误或者不能辨认而导致考试成绩无法录入考试系统造成不合格的现象!
(一)考试内容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完成考试项目的情况;
2、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情况;
3、综合控制机动车的能力;
4、正确使用灯光、喇叭、安全带等装置的情况;
5、正确观察、判断道路交通情况的能力;
6、安全驾驶行为、文明驾驶意识。
(二)考试项目
基本考试项目: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
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准驾车型考试项目不得少于10
项,必考项目: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其中,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
型货车准驾车型还应当进行夜间或者低能见度情况下考试;其他汽车准驾车型还应当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或者低能见度状况下的考
试。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各地实际,增加汽车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确定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
(三)合格标准
满分为100分,设定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的项目评判标准。符合下列规定的,考试合格:
1、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成绩达到90分的;
2、报考其他准驾车型成绩达到80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