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连训练场地内的遮阳棚和凳子都收取了我60元费用!”昨日,刘小姐气愤而无奈地说,去年11月14日,她在武汉交发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解放公园路报名点报名学C1照,如今才考完科目三,交给驾校的钱已经上万元,“其他驾校收费大多只要5000元左右。对于如此昂贵的费用,我实在不能接受。”据了解,刘小姐已经向武汉市运管部门投诉交发驾校。涉事驾校负责人称该教练是临时工,已被辞退,会让他把多收取的费用全部退还。
考前要“请吃饭、送躺椅”
去年11月,家住武汉市江岸区的刘小姐在交发驾校解放公园点报名学车,负责人“老孙”承诺,“4000元报名费包含所有费用,培训期间不会再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
科目二训练时,刘小姐的教练潘顺华就要求每个学员交纳200元的“进场费”,称“这笔钱是用来买油漆刷地面和日常训练场维护的费用。”除了“进场费”,潘教练又要求学员购买一个塑料棚和10张板凳,每人平均下来是60元。
在考科目二的前两天,潘教练又以“场地练习费”的名义向每名学员收取了一天的费用700元。刘小姐称:“事实上,学员练习的场地只是在市郊的一个废弃的考场,没有人看管打理。”
在考科目三前,潘教练带学员到“新农”考场练车,称“在考场内练习一把不到10分钟是200元”,随后向3名学员共收了800元,其中一名学员练了两把。科目二、科目三的“报考费”,“请吃饭”、“住宾馆”、“送躺椅”……刘小姐表示,至科目三考试结束,她已先后花费了10350元。除了4000元是交给驾校的,其余费用均是教练收取的,且未开具任何收据。
找到教练后会退还全部费用
24日一早,记者随同刘小姐、罗小姐一同来到位于长丰大道的交发驾校总部办公室进行调解。刘小姐和罗小姐要求交发驾校退还多收取的费用分别为4889元、2600元。
“一定要把多收的费用全部退还,否则解放公园点就停考”,交发驾校总部一负责人称。而报名点负责人“老孙”说,他没收钱,对潘教练一事不知情,只能向潘教练要钱。“老孙”当即给潘教练打电话,潘始终没接电话,随后关机。据了解,潘教练不是正式聘用的教练,只是一个临时工,驾校在接到投诉后,于6月28日将潘教练辞退。
交发驾校总部负责人表示,“会在近期把潘教练找到,并要求他把多收取的费用全部退还。”直至截稿时,记者仍没有打通潘教练的电话。
遇乱收费问题可直接拒绝
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刘小姐在交纳这些费用时并没有收据或发票等实际证据,物价局无法处理此事。工作人员建议,学员对教练或者驾校的乱收费问题,可以直接拒绝,或者要求其开具收据或发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录音取证,并拨打12358向物价部门投诉。
去年9月1日,省物价局实施驾培新收费标准,C1照最高培训费为3300元/人次,加之体检费20元、工本费10元以及考试费500元,总计最高不得超过3830元,交通费收取应坚持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学员接受服务。除此外,驾驶员培训、考试和其他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报名、培训、考试、办证等各环节再向学员收取包括考场模拟训练费、看场费等在内的其他任何费用。
刘小姐学驾照费用总共10350元
报名费 4000元
进场费 200元
板凳费 60元
科目二场地练习费 700元
科目二训练期间油费 300元
科目二考场练习费 200元
科目三考场练习费 200元
科目二报考费 700元
科目三报考费 900元
吃饭送烟等 30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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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扣分查询
驾照扣分查询可以通过上网查询,详情可以上全国驾驶证违章查询网。
驾照扣分什么时候清零?
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
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
如果你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是2009年9月x日,那么驾驶证记分周期就是:从2009年9月x日的零时起至2010年9月x日二十四时止。
违法所记的分值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所记的分值未满12分的,记分系统会从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将上一记分周期所记分值(交清罚款后)自动清零;
被记满12分的,则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一个记分周期连续两次记满12分的增驾科目三后考试)合格后,方能将分数清零。否则你的驾驶证无法正常使用。
驾照扣分有什么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驾照扣分周期记分以一个年度为周期,一周期从机动车驾驶员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计算。一个记分周期内累加积分的最高值是12分,既在一个周期内积分达到12分的,就要对驾驶员进行相关考试,考试合格后,原记分予以消除,重新开始记分。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记分分值累计为达到12分的,该记分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个记分周期!记分周期全国都是一样计算的。
驾照扣分细则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六)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四)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
(五)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六)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七)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八)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九)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二)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三)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五)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六)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七)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八)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三)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四)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五)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六)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七)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八)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