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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跟车需“两好”

石家庄学车整理2013-10-21

近年来,杭城私家车数量急剧增加,城市道路也日益拥堵,行车起停频繁,有时一步一挪,跟车也就越来越成为技术活。怎么才能跟好前车?记者采访了几位驾校星级教练,高手的经验是,好司机不仅要对方向和速度有所控制,还要有“好眼力”和“好记性”。

“好眼力”是指开车不能只盯着前车的尾灯,要尽量向前看,能够预测前车的动作。如在高架桥或城市快速路上开车,车速不慢,车的间隔却很近,有时,两车间隔不足一辆车的长度,前车急刹,后车往往很容易追尾。因此,开车时,司机最好向前看至少3辆车,留出足够的时间做反应。同样,踩刹车也不是仅仅看着前车做动作。除了要瞄一眼后车的反应,避免被“追”,还要提前看看左右车道是否有足够的空间,在刹车无效或将被后车可能追尾的时候,可以及时变线躲避。另外,对于前车的每个动作要提前预料,一般情况下,前车不会无缘无故地刹车、变线、提速。像临近出口时,前车从左向右并线,那可能是要出主路。如果距离出口还很远,前车已纷纷并线,那很可能前面路上出了事故或有障碍。

所谓“好脑子”,是说要大致记忆公交车线路、站点位置、公交专用道的有效时间以及路口的分道情况。杭州城区的公交车线路不少,无论是站点还是专用道,都不要去挤占。另外。进入路口也大有学问,现在很多路口都安装了导向车道的指示牌,司机不仅要记住路口导向车道的数量、位置,还要综合分析路口的交通流量。比如庆春路与建国路口,西向东方向除了最左边的是左转道,中间还有一道左转道。如果是直行,一定要排右侧的直行队。有时在路上,经常看到有司机不看导向箭头的指示,快到路口才发现排了左转的队,临时加塞并线。万一出事故,则是欲速而不达了,而且责任也多半是自己的。

文章来源:石家庄学车网 http://www.0311x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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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学车时发生车祸受伤要求驾校赔偿 到底赔多

到底是按侵权赔还是按消法赔,这场官司有点说头

驾校学员算不算消费者,赔偿相差一倍多

我们曾经说过一个法律问题,叫“竞合”,意指同一个事件可以用不同法律关系来打,最后产生不同结果。最近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小燕手里就有这么个案子。

两个年轻人在学车过程中遭遇车祸受了伤,那驾校到底是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呢,还是应该作为经营者来赔偿消费者呢。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赔偿金额算下来,一个是各赔20多万元,一个是

各赔50多万元。相差那么大,双方当然要打官司了。

练开着教练车出车祸

车上俩学员很受伤

去年2月16日,杭州某驾校教练带学员出车时发生车祸。

教练车一头撞上了驾校旁边4S店刚刚驶出的一辆新车,当时教练车由教练驾驶。后来经交警认定,造成车祸的原因,教练车拐弯没有让直行;4S店新车,限速路上超速。所以,同等责任。

但是,这一撞,最受伤的是教练车上的两名学员,男学员,锁骨肋骨骨折,女学员盆骨和肋骨骨折。后经鉴定为十级伤残。

但是,按什么法律关系来定义,应该怎么赔偿,双方协商不了、一拖再拖,不得不打起官司。

争议焦点:

学员到底是不是消费者

两学员把驾校告上了法庭,前几天滨江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驾校认为,这类事故应该算侵权之诉,赔偿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侵权赔偿。

赔偿项目包括: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补偿金、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这样算下来,每人需要赔偿20余万元。

但是学员方面,魏小燕律师的主张是按照消法来打“违约之诉”。学员和驾校之间是教育培训合同关系,学员都受伤了,当然是驾校违约了,连基本安全保障义务都没尽到。

适用法律不同,赔偿项目也有很大变化,“消法”多了一项“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的赔偿。而且“残疾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也不一样。

根据受害者伤残等级,“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按当地年人均消费支出的六倍至二十倍计算,“残疾补偿金”按六至十五倍计算。

这样一来,每个学员需要赔偿50多万元。

学员学车中出事故

都由教练和驾校负责

目前交通事故官司用消法来打还是用侵权法来打,在司法界是有争议的,各法院也有不同判法,而且相当部分是调解结案。

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交通事故都可以用“消法”来打,前提是受害方是不是属于消费者。

就像这个案子,魏小燕律师拿出了两个文本,一个是“浙江省机动车驾校培训合同(示范文本)”,合同开头就写“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有一个是“杭州市机动车驾驶
培训管理条例”,里面说到“培训机构的招生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就此,魏小燕说,这不是很明确吗,学员就应该是“消费者”。

法庭没有当庭判决。

不过这类案子中有一个法理倒是很确定的:学员在学车过程中,所有产生的违章或事故,由教练与驾校负责,与学员没有关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0条规定,学员在学习驾驶时,必须有教练员陪同,与驾驶无关的人员不得上车,如果学员在学习驾驶时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了交通事故,都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2010年有一个蛮轰动的案子,一个学员在学车时操作不当,教练车撞倒围墙压死过路小学生。最后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事发时未随车指导的教练有期徒刑一年,教练所在公司与家属赔偿74.8万元。

若按不同的法律关系打官司,赔偿金额算下来,一个是各赔20多万元,一个是各赔5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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